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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梁頌恆入稟司法覆核:若無人搬龍門勝算十分高
(2018/6/21)



立法會上周四(14日)在爭議聲中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青年新政梁頌恆今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是在完成「三步走」後,首宗就草案提出的覆核。梁頌恆在高院外表示,立法會上周暴力通過違法違憲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作為立法機關首長理應負全責。梁又指「不『搬龍門』的話,我認為勝算是十分高」,並認為有學者指香港法院無權受理有關覆核的說法是「完全荒謬」。



申請人梁頌恆,答辯人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梁是次自行撰寫入稟狀,指一地兩檢草案明顯違反《基本法》第11條,即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應與《基本法》相抵觸。梁認為是次通過草案與《基本法》多條法例抵觸,故要求法庭宣告草案違憲,及立法次日無權通過草案,而是次通過草案的表決亦應宣告無效。

梁頌恆今午在高院門外指,去年12月14日,一名青年自殺死亡,並在臨終前在Facebook籲大家不要相信一地兩檢不會引發跨境執法。梁說言猶在耳,在半年後的今天,香港立法會已通過一地兩檢「三步走」最後一步,希望所有人都能分清黑白、認清對錯,遂決定入稟。

梁相信是次覆核勝算高,因為一地兩檢草案明顯屬非黑即白問題,政府不可能強行指稱有關地段不屬香港範圍。梁被問到會否擔心再一次引來釋法風波,梁表示這不在其控制範圍,但認為若上次《基本法》第104條能被視為釋法,日後沒有任何官司能夠勝訴。



至於,有學者稱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負責監督法律實施,故一條法例是否合法合憲,並非由香港法院判斷。梁直斥說法「完全荒謬」,因《基本法》清楚列明香港司法管轄權是屬於香港法院所擁有,他亦看不出為何在香港發生的事,香港法院不可受理。

梁續指,高院早前拒受理一地兩檢的覆核,原因是指「三步走」尚未完成,故他待「三步走」完成後,又見其他人未有動作,遂提出入稟,相信法院再沒有理由拒絕受理。是次梁沒有律師代表,但他指將申請法援。在細閱早前高院的判辭後,梁決定將梁君彥列為答辯人,因梁君彥作為立法機關首長,理應為草案的通過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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