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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曾健超案 五警申終極上訴許可今被拒
(2020/4/6)
7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前年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囚兩年。他們後來提出上訴,其中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其餘5人雖獲減刑,但維持定罪。該5名警員早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今日(7日)開庭處理,經聆訊後終院拒絕發出上訴許可,意味七警案正式完結,涉案5名警務人員定罪維持。
首被告、時任總督察黃祖成今到庭旁聽,他離庭時沒有回應傳媒提問。據了解,所有被定罪的被告已刑滿出獄。
原本涉事的7名警員包括時任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時任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時任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時任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時任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時任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時任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他們原審時原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陳少丹另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
7警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其中劉興沛及黃偉豪上訴得直,定罪獲撤銷;其餘5警的定罪上訴駁回,當中黃祖成和劉卓毅獲減刑至監禁18個月,白榮斌、陳少丹和關嘉豪則減刑至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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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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