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龍反駁法官:到庭支持非公關安排

[2018.03.08] 發表
曾到庭旁聽的前律政司長黃仁龍昨日發聲明反駁,是因為希望給曾蔭權夫婦支持而自發到庭,並非由公關安排,指法官所言「不符事實」。(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高院法官陳慶偉前日就訟費事宜頒下判辭時,罕有地批評曾蔭權在審訊期間邀舊部到庭聽審,明顯是要說服陪審團他是一個得到社會各界支持的好人,做法有如以黑衣人威脅陪審團。曾到庭旁聽的前律政司長黃仁龍昨日發聲明回應表示,到庭是希望給予曾氏夫婦鼓勵和支持,澄清並非由公關安排,直指法官所言「不符事實」。

兩度到庭的前財政司長曾俊華亦透過發言人表示,出席聆訊純粹是對朋友的關心。

曾蔭權回應﹕感激市民朋友支持

曾蔭權昨日亦透過公關開腔回應事件,指在過去幾年的困難日子中,「很感激不少市民和朋友對他和家人表達的深切關懷和支持」。據悉,其律師團隊仍在研究是否會就訟費上訴。

黃仁龍在聲明中,引述法官陳慶偉日前的判辭中,有關曾蔭權的舊部及好友,在審訊末段被公關公司或顧問帶進法庭坐在親友席,意圖影響陪審團的段落,黃稱就他而言此說法「不符事實」。黃仁龍解釋稱,他曾與曾蔭權在政府共事7年,作為其前同事和朋友,「到庭完全出於希望給予被告和他太太鼓勵和精神上的支持」。

黃續稱,他在原審時曾到庭一次,並在曾蔭權被裁定罪成後,曾寫信給法庭就曾蔭權的良好品格提供資料;其後至案件重審時,他亦因出於支持再度到庭。

黃表示該次到庭時,他先於法庭外與曾蔭權及其家人稍聚,及後眾人才一同進入法院坐在親友席上,強調「非如判決所指,被公關公司或顧問帶進法庭坐在專用地區」,而兩次到庭亦非由公關安排。

曾俊華﹕朋友有困難伸援手普世價值

曾俊華則透過發言人表示,當日出席聆訊「純粹是出於對朋友的關心」。他稱很高興看見社會上仍然有人願意為遭遇困難的朋友伸出援手,亦相信大眾普遍都會認同這種普世價值。

而被陳官點名批評的作家陶傑,昨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是曾蔭權親友透露審案日期,又指那是大案,不論是市民、朋友或評論人去聽審均屬合法,不能假設陪審員會受聽審的名人影響。陶傑又表示,日後有類似情G仍會旁聽,「八卦儦嚏A學英文儦嚏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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