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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一罪未達裁決?梁方不反對重審

【明報專訊】陪審團上月中退庭商議多天後,就梁天琦與另外兩被告涉及的一項暴動罪,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律政司昨日就該罪提出重審,辯方對此無反對,但代表梁天琦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稱,對於控方要求與另一宗將於11月開審的暴動案合併審理的提議有爭議,法官終押後至下月12日讓他就反對有關申請作陳辭。

律政司提出重審的暴動罪,指控梁天琦、李諾文(21歲)及林傲軒(23歲)在砵蘭街參與暴動,陪審團早前經約27小時商議,未能達成有效裁決。

控方倡與另案合審?梁方有爭議

而控方要求合併處理的暴動案,涉及兩被告「美國隊長」容偉業(32歲)及袁智駒(25歲),案件下月13日預審,由高院法官黃崇厚處理。蔡維邦於庭外解釋,許多事情均在梁天琦被捕後發生,合併兩案審理未必對梁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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