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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檔案處長朱福強認為,檔案法必須有刑責,否則與現行的行政守則分別不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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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前檔案處長批不提刑責 對同步立法不樂觀

【明報專訊】外界關注檔案法和公開資料制度立法能否同步推行。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對同步立法不樂觀,亦認為諮詢未就違反檔案法提出具體刑責是不合理。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檔案法及公開資料制度立法缺一不可,但對檔案法的諮詢文件仍在問及需否立法感失望。

就檔案法的諮詢,朱福強認為若未能同步立法,檔案法又未觸及如何公開歷史檔案,將是一個倒退;又稱檔案法諮詢文件未觸及刑責是不合理,「知道(指引)無牙力,(法改會)才花5年考慮是否立法」。

不同步立法 莫乃光憂成無牙老虎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曾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政府取閱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的使用率,惟被政府以涉「第三方資料」為由,擾攘約一年,在場地營運者自願下,才能取閱小部分資料。黃擔心,即使公開資料制度立法,情G未必有太大改善,因為若由申訴專員覆核決定,或只循行政上有否失當作考慮,不夠全面。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應同步立法,並須就未經授權移走和損壞公共檔案、故意拒絕公開資料申請等行為有明確罰則,法例才不淪為「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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