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意西曾移交 江樂士稱因內地司法有進步

[2019.06.12] 發表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昨日就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舉行研討會,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內地司法制度有明顯進步,他亦相信內地機關不會殘酷對待疑犯,因法國、意大利、西班牙、保加利亞等國已有多個移交個案。對於外界質疑特首林鄭月娥須聽從中央指示而不得不移交,他認為此想法是出於幻想(fanciful),因移交程序不能越過法庭。

吳靄儀引百萬人遊行 稱港人不信內地制度

對於江樂士的言論,同場的前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靄儀隨即反駁,稱即使西班牙、葡萄牙相信中國制度,不等於香港便要相信,過去周日便有百萬人響應遊行反修例。江樂士語帶激動說,遊行人數值得辯論,他稱留意到有支持修例的聯署,也有80萬人響應,反駁道:「即管玩數字遊戲(Let’s play the numbers game)」。

英國知名人權律師、御用大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透過大會Skype通話發言。對於江樂士稱內地有人權保障,他不同意,反駁道:「中國連環侵害人權(serial human rights abuser),肆意非法拘留並施以酷刑,如你所言是真的,為何這些問題仍存在?」

江樂士回應稱,西班牙過去18個月已移交218名疑犯至中國,而法國、保加利亞、意大利過去兩年亦有移交疑犯。他相信內地會恰當處理疑犯,不會殘酷對待,否則不會有那麼多疑犯被被移交至中國。

不寫進法例 陳文敏質疑人權保障效力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現任教授陳文敏表示,公平審訊受保障,是移交的先決條件,而目前大部分港人不信任內地制度。他表示,對於政府稱不將人權保障寫進法例,是為保持彈性,他表示不明白如何有效保障,另亦質疑特首究竟是否有能力要求請求方履行保證。

據《新京報》報道,西班牙本月初將94名電訊網絡詐騙台灣疑犯引渡回中國,報道引述參與行動的中國公安部刑偵局電訊網路犯罪偵查處處長樓先迪稱,中方是根據兩國的引渡條約提出引渡請求,引渡的每一個嫌犯「都經歷了開庭」。

(修例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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