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涉榨財 前學警:被告稱毋須記班費支出

[2020.06.03] 發表
時任學警馬寶權(圖左,鍾林枝攝)供稱,被告歐智威(圖右,林若勤攝)在受訓第二周時,當眾以粗言侮辱和訓斥一名學警,並聲言可動用權力「革走」惹他不快的人,形容被告態度兇惡,令人不敢違抗其訓示。

【明報專訊】在警察學院擔任30名學警副班主任的警長,涉巧立名目向學警收錢及騙款約50萬元,理由包括承接上一屆學警的物資、製作相冊等。他早前否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4罪,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有前警員以特赦證人身分供稱,被告曾訓示「我]班黻]政支出唔需要記錄」,被告收錢後從沒發出單據。

被告歐智威(49歲)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間,是其中一班受訓警員的副班主任。

憂得罪被告被革走 聽從指示

前警員馬寶權獲律政司頒發免予起訴,昨出庭作供。他在案發時擔任班上「財政長」,負責保管班費。他從警校畢業後駐守北角警署,入職3個月因個人原因辭職。

馬供稱,被告在受訓首天吩咐他不必記錄班費支出及保留單據,所以他僅私下入帳,而被告在案發時收款後從沒發單據。馬解釋,他初次入讀警校,並不熟悉學警每月支出,加上被告聲稱可「革走」學警及認識不少警隊高層,他擔心會得罪被告,唯有聽從指示。

馬又稱,被告在受訓尾聲提出為學警製作相冊,聲稱要租用校外器材,遂向學警索價6萬元。馬憶述被告曾在警校的士多房為部分學警拍照,房內配有反光板等設備,「好似影樓咁」。惟在受訓結束後,被告指示他將攝影設備由警校搬運到一個迷你倉,他才知悉該設備為被告持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16/19】

更多港聞
1分鐘劫珠寶行  3賊掠300萬金器
【明報專訊】屯門一間珠寶金行昨早遭3賊持刀及鐵槌行劫,劫去總值300萬元金器逃去。 現場為德政圍2號大生珠寶金行。昨早9時許,3名男子... 詳情
【明報專訊】2016年11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橫洲公屋項目時,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事後被控違反《立... 詳情
【明報專訊】本港首名輪椅醫生呂慧翔及其任職的屯門醫院,周一(1日)遭病人家屬入稟控告醫療疏忽,致病人身故,要求賠償。原告人陳小姐稱父親201... 詳情
【明報專訊】52歲外婆前年3月帶6歲外孫飲茶和買玩具後,涉攜外孫到灣仔一時鐘酒店,用背包帶勒斃對方,又稱外孫患精神病,阻止急救員急救。外婆早... 詳情
防鯊網內見米長大魚 黃金泳灘疑現鯊蹤
【明報專訊】屯門黃金泳灘救生員昨早當值時,在泳區範圍離岸一米處,發現一條一米長、身體呈灰藍色的大魚,懷疑是鯊魚,隨即呼籲泳客上岸,掛起紅旗。...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0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