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新巴站廣告英文為先
文字面積佔50%或以上

[2016.09.28] 發表

【明報專訊】列治文出台新巴士站廣告政策,英文必須佔50%以上。

列治文區報《Richmond News》引述該市市長馬保定(Malcolm Brodie)指出,市府與廣告公司Pattison Outdoor Ltd.的20年合約將對市府物業之內的巴士站廣告作出新規定;所用語言必須以英語為主,又或者佔50%以上。

Pattison是承包商,負責巴士站候車亭或是座椅上的廣告製作,市府可以分享到部分利潤。

合約加入的新條款是:承包商同意,凡是出現外國文字的廣告,必須包含最少50%的英語;不論是所佔空間、字體大小、內容、或是細節程度。假若這一規定被違反或是受到挑戰,承包商可將事情轉介市府作最終裁決。

馬保定指出,這一新規定並沒有出現在呈交市議會的報告中,但市府職員已經根據市議員的指示,在巴士站內,強制執行英語優先規定。

馬保定指出,英語是市內大多數人所使用的語言,作出語文規定理所當然。

列治文市內中文標誌與廣告林立,曾經激發反對的聲浪。但本年較早前,市府決定不會引入附例,強行規定商舖標誌所使用的語文。市府最後決定首先與華人商店進行溝通。

另一方面,負責管理架空列車站、加拿大捷運線及巴士的運輸聯線(Translink),對廣告語文作出硬性規定有所保留。運輸聯線指出,推出語文規定,可能惹來訴訟,指其限制表達自由。市府推出這些附例,也可能遇上相同的法律挑戰。

在2015年1月,列治文市府物業之內,共有365張巴士站座椅,以及54個巴士站候車亭。在未來20年之內,列治文估計將有600張座椅,與250個候車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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