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充公200萬元 上訴庭判暫擱置歸還
【明報專訊】卑詩上訴庭昨日批准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Civil Forfeiture Office,CFO),暫時擱置歸還一筆200萬元款項的申請,該筆錢是4年前自被指經營地下錢莊的華裔夫婦處檢獲。
卑詩上訴庭昨日向原訴方、民事充公辦公室總監批出臨時保存令(IPO),辦公室暫不用執行卑詩最高法院上月的裁決,仍可扣留該200萬元;該筆款項是警方從秦姓女子(Qin,譯音)和其朱姓丈夫(Zhu,譯音)處檢獲。
CFO現正向法庭申請充公秦及朱被檢獲資產,而昨日的裁決意味該筆款項會一直被凍結,直至卑詩最高法院對充公申請有結果為止。
該筆款項是卑詩皇家騎警嚴重及有組織罪案科,於2015年10月一項打擊洗黑錢調查E-Pirate行動中檢獲,警方持搜查令到該夫婦涉經營的一些店舖,包括在列治文的一間被指為地下錢莊的公司;法庭文件指,騎警當時也發現及檢獲可卡因、大麻、賭場籌碼、假身分證明文件和一些與製假信用卡有關物品等。
卑詩最高法院上月裁定,CFO凍結該對夫婦有關資產的做法不當,並下令歸還該200萬元。高院法官當時認為CFO在考慮緊急凍結現金及資產時,沒有提供公平和完整的法律理據。
昨日的法庭文件提到,警方當年行動中也發現一些涉及地下錢莊的「加密」帳目,雖難以判定顧客的身分,但似有大量的金錢經過那些戶口,涉嫌違反有關反洗黑錢的法例,集團亦被指可能與販毒有關。
該對夫婦及其公司的答辯方於2017年9月一度被控與洗黑錢有關罪名,但去年11月那些控罪被擱置起訴,法官也沒被告知控方作出該決定的原因,而相隔約一周後,答辯方從高院取得可索回該筆款項的法庭命令。
上訴庭法官於判辭中,指其認同當該筆款項被發還給答辯方後,無疑會被迅速地分散或送到本省法庭無法管束的地區。
上述被指為地下錢莊的列治文公司,曾被指一年洗淨的黑錢金額可高達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