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星期一

曾德成「六七」被控煽動判囚 稱港英逼害違人權

[2020.09.07] 發表

【明報專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多年未用,今年先後用以拘捕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k及人民力量譚得志。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原循《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煽動分裂國家罪」調查,惟經蒐證、律政司研究後,認為較適合用「煽動文字罪」處理。前民政局長曾德成在六七暴動期間,因觸犯這條殖民年代法例被判囚兩年。

翻查兩條例內容,兩者均須經律政司長書面同意,才可檢控。「煽動文字」罪首次定罪最高判囚兩年、罰款5000元(見表)。

96年增導致暴力條文 至今未生效

回歸前立法局曾於1996年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當年的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及香港記者協會均支持刪除煽動罪,稱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基本權利,其後當局建議加入「意圖導致暴力」、「製造擾亂公安或公眾騷亂」,為法例加入限制條款。時任法律界議員吳靄儀曾撰文稱,修正獲通過並由前港督彭定康簽署,惟回歸後特區政府一直不予生效。

多年未用 陳文敏:昔為遏中共宣傳

煽動罪多年未用,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稱,條例當年是用以限制共產黨在港宣傳,「當年拉(民政事務局前局長)曾德成就是用此條例」,形容事件諷刺。

六七暴動期間,曾德成因在課室派傳單、掛布條反對港英「奴化教育」,被控「派發煽動性傳單」,判囚兩年,他2014年曾反問記者「犯了什麼罪呢?何犯罪之有呢?」前年接受《信報》專訪時則稱,控罪是殖民管治違反人權的逼害,稱現時無此罪,「《基本法》下有言論自由、表達自由,何來派發煽動性傳單?」

涉同罪保釋 鄭麗k:案暫無進展

鄭麗k早前亦因涉轉發有警員資料的帖文,涉觸犯「煽動意圖罪」被捕,獲准以1萬元保釋、須定期向警方報到。鄭麗k昨接受本報查詢時稱,案件現時未有進展,又稱被捕後「小心鱈Y有」,亦「少了分享警暴信息」。

(港區國安法)

更多要聞
「涉去年傷人案」  國安警拘手機店東  大狀:他罪執法觀感差
【明報專訊】反修例運動期間曾公開表態罷市的旺角手機維修店「3C維修工作室」,東主前日於店舖遭國安處人員登門拘捕。警方回覆查詢時確認,國安處人... 詳情
九龍遊行  警撲壓12歲「可疑」女童  289人被捕  手銬反鎖男子被指掙扎遭壓頸1分鐘
【明報專訊】有網民發起昨午在九龍區遊行,表達反對《香港國安法》、選舉延期等,警方出動大量警力截查及驅散,截至昨晚9時,至少289人被捕。截查... 詳情
戴豬嘴新巴司機向警響號  涉危駕被拘
【明報專訊】昨午4時許,佐敦一帶持續有大批市民聚集,一輛970號新巴沿彌敦道駛至文明里時遭警方截停,警方指司機向馬路上警員響號,司機隨後被警... 詳情
【明報專訊】立法會選舉原定昨日舉行,政府以疫情為由推遲選舉,有九龍遊行參加者對此不滿而上街。有示威者認為排隊檢測比投票更高風險,斥政府怕輸而... 詳情
【明報專訊】政府昨晚發聲明,稱昨午有大批市民漠視警方勸喻,在九龍各區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以雜物堵塞道路,更有人向警務人員投擲硬物,並高叫「港...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