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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反釋法遊行衝突案 控方毋須披露警部署文件

【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另外8名示威者,涉於前年11月反釋法遊行期間引發警民衝突,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昨續預審。控方早前反對披露警方行動指示的文件,裁判官昨指出,認為披露有關文件對公眾利益有真實風險,包括日後影響警方防線部署、通訊溝通有可能被干擾等,裁定允許控方不需要披露所有文件內容。

9名被告共涉7項控罪,被告吳文遠及林淳軒面對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被告林朗彥、葉志衍、盧德昌、陳文威、周樹榮及鄭沛倫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周嘉發被控襲警罪,另與葉志衍同被控阻差辦公。

官:披露資料對公眾利益有風險

裁判官黃雅茵稱,有關行動指示的文件只涉及警方於事發前的部署及事後檢討,與本案關鍵時間的案情無關,而且控罪關乎擾亂秩序,警方當時設立封鎖線的決定與案件無關,辯方亦可透過盤問證人,得悉當時警方的部署決定。黃官又同意政務司長張建宗簽發的「豁免披露」證書所指,披露有關文件對公眾利益有真實風險,包括日後影響警方防線部署、通訊溝通有可能被干擾等,而控方已提供刪去機密資料的版本,故允許控方毋須全面披露有關文件。鑑於上述裁決,辯方稱預料今日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案件編號︰WKC3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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