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工人於2015年10月底在港珠澳大橋的工程地盤工作期間,被存放風煤樽的鐵籠擊中,其後傷重不治,事件揭發承建商的安全措施漏洞。涉事的承建商、分判商及僱用死者的人力資源公司,被控共20項傳票控罪,各人均否認控罪。案中6間公司昨被裁定15張傳票罪名成立,被判罰款2萬至8.2萬元。 涉事的3間承建商,即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各被裁定4項傳票罪名成立,即一項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兩項沒有提供所需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以及一項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安全管理制度,3間承建商各被判罰款8.2萬元。 分判商顯森建築有限公司、電威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各被裁定一項傳票罪名成立,即沒有提供所需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各被判罰款2萬元。而僱用死者的顯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則有一項傳票罪名成立,即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被判罰款4萬元。 風煤樽鐵籠奪命 官倡分隔吊運區 裁判官昨裁決時表示,工人有可能誤闖吊運範圍而造成危險,故承建商及分判商應分隔吊運區域,防止意外發生。裁判官續稱,應為前線員工提供安全訓練,而地盤管工需確切實施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工人安全。 涉事工業意外身亡的港珠澳大橋工人徐國輝,案發時協助范姓工友以吊運車搬運存放風煤樽的鐵籠,范意外觸碰開啟遙控器,吊臂伸展推向鐵籠頂部,令鐵籠意外撼中徐,徐送院搶救不治。 【案件編號:TWS524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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