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案件審訊期間潘樂陶均有現身法院,至昨日裁決時潘則透過代表律師稱,自己前晚因嚴重健康情G需入院。(資料圖片)
放大
 
放大
 

其他新聞
港大民研6月解散 鍾庭耀領軍自立 校方稱不涉政治 教職員會質疑因負評政府
失港大品牌 學者憂財力不足致減產
京官現身長三角團 梁君彥早知悉
同性婚姻覆核案 教區等申介入遭拒
炸彈到魚蛋 香港分水嶺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潘樂陶僭建罪成罰2萬 料不留案底 官:泳池可載14噸水非臨時構築 須申報屋署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的丈夫潘樂陶,早前被揭發其屯門獨立屋外僭建逾百平方呎泳池,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雖然涉案泳池對獨立屋結構沒有構成影響,但泳池融入花園設計,可承載14公噸的水,佔花園15%面積,屬建築工程,潘樂陶須向屋宇署申報,故裁定他一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票控罪成,罰款2萬元,須於14日內繳付。因潘今次所屬的控罪屬傳票性質,有學者指相關控罪不會留案底(見另稿)。

嚴重健康問題留院 潘沒到庭聽判

本案提堂時曾稱有「百分之一百信心」脫罪的潘樂陶(78歲)昨沒到庭應訊,辯方大律師麥劍祺向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透露,潘前晚因嚴重健康問題留院;蘇官指出,因潘面對的是傳票控罪,有權不到庭。對於罪成,辯方稱需研究判辭才決定會否上訴。

潘樂陶被控前年4月2日至去年1月9日期間,身為小欖樂翠街5號海詩別墅擁有人,明知未事先獲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便在該處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建造一個水池構築物,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1)及40(1AA)條。

官認同不損結構 融入花園具永久性

蘇官接納辯方專家證人所稱,涉案泳池由4塊輕量鋼板及塑膠袋組合而成、沒供水或排水系統、沒固定在地上,易於組裝和拆除,亦沒對涉案獨立屋的結構構成影響。而本案唯一爭議為涉案泳池是否屬條例下所指的建築工程。

蘇官指出,泳池被木板圍繞,相關木板與獨立屋室外地板相似,但泳池下方只是裸地,沒鋪設地板,若要移動泳池,除需先移除泳池外的木板,亦需為裸地鋪設木地板,涉及時間和金錢開支,加上泳池用作水上運動,認為泳池不可能隨意移動,而泳池亦融入花園設計,有一定程度永久性,不屬臨時或可移動的構築物。

蘇官又說,泳池能承載14公噸的水,佔花園15%面積,泳池有一定重量和大小,故被告有責任取得屋宇署的同意,遂裁定潘罪名成立。

斥控方專家說法籠統 如扮演控方

另外,蘇官批評控方專家證人、屋宇署時任總測量師潘玉龍的說法過分籠統,其評估超出其專業資格;並指專家證人應保持獨立,作不偏不倚和客觀分析,但潘玉龍當時恍如扮演控方角色,故拒絕接納其意見。

潘樂陶一方求情稱,潘是本地和國際工程界的領先者,曾獲大英帝國勳章(OBE)和銅紫荊星章,並曾任工程師學會會長,過往曾為本港環境和持續發展範疇付出,又指涉案泳池為潘用作水上運動,能快速移除,亦沒設排水系統,只靠水喉和水桶入水,形容相關定罪屬「技術性」。

【案件編號:TMS15101/18】

 
 
今日相關新聞
潘樂陶僭建罪成罰2萬 料不留案底 官:泳池可載14噸水非臨時構築 須申報屋署
純罰款料無阻任上市公司董事 招股書或需披露
鄭若驊樓契涉隱瞞否 警:仍在查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