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租用政府足球場競爭激烈,關注本港足球發展的「撐場大聯盟」與大專學者做研究,發現46%受訪球場使用者認為使用康文署11人足球場的場次未合需求,有執教非港超聯球隊的受訪者稱,因獲配球場節數不足,教練要向「炒場者」買「場紙」增加訓練次數。大聯盟促請政府覓地興建由職業球會營運的訓練中心,開放三成場次供市民租用。 倡由球會營運 三成場次供租用 康文署回覆稱會參考報告內容,了解持份者意見,又指政府規劃足球場等新體育設施時,除參考現有規劃標準,亦考慮現有設施使用率、體育政策目標等因素,過去數年亦已推出一系列打擊「炒場」措施。 研究於2017年底起,到康文署足球場地、傑志中心、學界校隊或訓練班等地方,以問卷訪問了955名使用者。結果顯示,受訪者回覆問卷前3個月平均使用康文署的11人足球場約9.3次,但約46%受訪者稱使用次數未符合需求,主要因為租場困難。 欠場訓練 教練無奈幫襯炒場 近年「炒場」成風,調查報告指相比正式租場,「炒場」價可高逾兩倍。調查團隊去年8月至10月與足球界人士深入訪談,有執教非港超聯足總屬會球隊的受訪者稱,其球隊於2017至18年球季僅獲正式分配不足20節場地,由於有意培育年輕球員,教練要向「炒場者」買「場紙」,以盡量確保每周有一堂訓練。 港隊前隊長、港超聯球員陳偉豪說,訓練場地不可能「打游擊」,「不(透過)炒場(者)又無法取得固定場地,不是助長炒場,只是很無奈」。他又稱,目前大多康文署場地使用仿真草,無法配合使用天然草的大型賽事,亦容易令球員受傷。 大聯盟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港島、九龍東、九龍西和新界西各建一個訓練中心,由職業球會營運,自負盈虧,須劃出三成場次供公眾租用,「不適合建屋的(閒置地),可作運動場地」。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認為,雖然近年政府願投放資源發展體育,惟不能只辦體育盛事,應推展不同層面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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