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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協前督導主任鄧惠雄被指多年前與學員有性關係,涉違反社工工作守則,其後更於對方多次拒絕下,發出帶性意味的電郵,被指屬性騷擾及纏擾。鄧昨出席社工註冊局聆訊,無聘律師代表。(劉焌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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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姜慧雨指自己於中大就讀社工系碩士時,與計劃內的學長曾有性關係,對方涉違工作守則。她作供時稱當時二人非情侶關係,惟當時的生活及工作都十分依賴男方,二人的關係縱令她不舒服,亦難拒絕。(劉焌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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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學長與學員性交 青協前高層涉違守則 事主欲斬纜 收下體照性電郵

【明報專訊】青協前督導主任、中文大學社工系兼職講師鄧惠雄被指於2007年任一計劃內的學長(mentor)時,與女學員(mentee)多次發生性行為,學員畢業後曾拒絕繼續保持性關係,惟鄧仍繼續纏擾。女學員向社工註冊局投訴,昨日展開聆訊。投訴方陳辭時指鄧惠雄涉性騷擾、纏擾,亦涉違反社工工作守則內,不應與督導的學生或受訓學員進行任何涉及性的活動或性接觸的條文。

投訴人為2005年入讀中大社工系碩士的姜慧雨,投訴方陳辭時表示,二人於2005年認識,2007年時在學長及學員的身分下發生性關係;之後姜畢業後回到北京工作,並邀鄧擔任其所屬機構的顧問,其間鄧仍繼續向姜提出性要求,姜曾表達不願意,並於2008年多次撇清二人私下的關係後,再無發生性關係,惟鄧仍持續向姜發有性意味的電郵,如男性下體的照片,或包含性的字句。

投訴方陳辭續指出,姜於2010年結婚的前一天再收到鄧的短訊,其未婚夫代為回覆後,就再無被鄧滋擾。姜的丈夫於2015年突然離世,而姜在2017年辦畫展時被鄧得悉,並向二人的共同朋友表示要出席,姜知道後感恐懼及困擾,在姜的強烈反對下,鄧最終無出席。

姜:生活工作依賴對方非兩情相悅

姜慧雨聽到代表律師陳辭提及丈夫離世後鄧再次出現時情緒激動,斥鄧在其先生離世後就欺負寡婦。姜亦在聆訊中供稱,2007年被鄧邀約到黃金海岸酒店時,雖了解到二人有機會發生性行為,但指當時與父親關係不好,有賭氣的心,而對方亦訴說與太太的性生活不協調,形容當時心情複雜,但強調二人之間絕不是兩情相悅。姜亦憶述被鄧纏擾期間,曾瀕臨崩潰邊緣,當時亦有自殺的念頭。

姜續說,鄧提出可擔任她任職機構的顧問,確信鄧有社工界的熱誠。她否認二人曾有男女朋友的關係,指當時的生活及工作都「十分依賴他(heavily rely on him)」,鄧亦指導其人生方向,指當時的性關係有令她不舒服,但難向鄧說不。她亦曾擔心如當時向社工註冊局投訴後,擔憂鄧的地位會令她不可在社工界立足。

投訴社工註冊局免師妹受害

姜表示,過去無勇氣向社工註冊局投訴,但因在2017年發現鄧希望再接近她,令她感擔憂及侮辱,期望社會能知道鄧的為人,期望不會再有其他師妹受害。聆訊周五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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