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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會所合約批予個人公司 物管3前僱員控欺詐

【明報專訊】深井私人屋苑「碧堤半島」管理公司3名前僱員,涉嫌將屋苑會所總值約達15萬元的活動製作合約批予一間由她們擁有的公司,而沒有披露其在該公司的財務利益。3人被廉署控以欺詐罪,案件昨日提堂,3被告暫毋須答辯。

被告分別為夏利文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前助理會所經理胡嘉敏(39歲)、前高級會所助理張家麗(30歲)及雷軒雯(29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胡另被控一項欺詐罪。3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下月28日再訊,其間各人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

廉署發言人表示,「夏利文」為碧堤半島的管理公司,3名被告擁有的公司因本案而獲判7份為碧堤半島會所舉辦活動及興趣班的合約,總值據報約達1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本案。

涉款15萬 沒披露利益

控罪指出,3名被告涉嫌於2012年12月18日至2014年10月27日間,隱瞞和沒有向夏利文及碧堤半島業委會披露其在一間由她們擁有公司的利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夏利文聘用該公司,向碧堤半島業委會提供服務,導致該公司獲得利益,或令夏利文或碧堤半島業委會蒙受不利。另一項控罪則指出,胡涉嫌於2015年3月16日至11月3日間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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