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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昨天出席醫委會聆訊,形容男嬰父母是「差勁的家長」,認為他們疏忽致男嬰被鐵閘夾傷。(熊美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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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截指案 陳以誠斥父母差勁疏忽致傷

【明報專訊】人稱「兒歌醫生」的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2009年涉嫌沒有妥善處理一名男嬰傷口致其截指,被控專業失德。他昨天繼續到醫委會聆訊作供,指斥男嬰家長差勁和疏忽,重申男嬰手指繃帶與他原先包紮不同,強調自己問心無愧。

斥母曾帶男嬰離院 錯過吃藥

陳以誠供稱,男嬰父母是「差勁的家長」,斥他們疏忽致男嬰被鐵閘夾傷。他又透露男嬰在浸會醫院留醫期間,其母曾把他帶離醫院,令他錯過食藥時間近兩小時。

被問到為何委員會要相信其供辭,陳說他無法接受不實指控,又承認與案件相關的醫療紀錄不齊全,「我知道這是危險的,但我要講真話,我問心無愧」。

陳重申他使用1吋繃帶為男嬰包紮傷口,與呈堂相片中的兩吋繃帶不同,懷疑有其他人再包紮過傷口。委員會遂要求陳在庭上根據相片作出相同包紮,但在委員指導下仍不成功,其中一名委員卻能做出呈堂相片效果,質疑陳作為有經驗醫生卻無法包紮。

委員指導下 陳無法同樣包紮

辯方傳召兩名陳以誠診所護士、證人成慧兒(譯音)及葉婉文(譯音)作供。二人都供稱,呈堂照片的包紮效果,與陳原先包紮不一致。

成慧兒稱,與陳工作關係良好,陳很關顧病人,故推薦陳給男嬰父母。惟控方質疑事發多年,成不但沒有與陳討論案件,而且在無任何紀錄之下,憑記憶錄下詳盡口供。成回應稱,雖然她和陳共事多年,但受害男嬰是她朋友的兒子,她出庭作證旨在講清楚事件,並無偏袒任何一方,說到此時不禁落淚。

另一證人葉婉文被質疑2012及2017年所作的法定聲明內容不一致,其中2012年的聲明與成慧兒的極為相似。葉解釋指大家經歷的差不多,寫聲明前曾參考成的內容。

辯方遂傳召專家證人葉永玉作供,她不同意控方證人骨科醫生林迪基表示,不應使用皮膚黏合劑Dermabond助男嬰癒合傷口。葉反指該黏合劑是良好的傷口癒合產品,因它毋須麻醉和縫針,且較少留疤風險,癒合效果亦更佳,對小童是適當治療方案。

案情指陳以誠2009年治療一名割傷手指的男嬰後,男嬰有組織壞死而需切除一節手指。陳涉嫌無妥善處理傷口,被控3項專業失德罪。聆訊4月14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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