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6.21
    星期四

會否被驅逐出境 入籍和未入籍之分

[2018.06.21] 發表

根據國際公約的規定,參與該公約的國家,不能將無國籍的人士驅逐出境,而加拿大是該公約的參與國。

此案的當事人若已入加籍,根據中國國籍法,他自動喪失了中國籍,只要他並無其他國家的國籍,加拿大就不能將他驅逐出境,這就是入籍和未入籍的分別。

更多要聞一
安頓機構籲發長期工作簽證助就業
【明報專訊】卑詩移民服務協會(ISSBC)對311名難民申請者調查指出,近六成難民走路穿越加美邊境抵達加拿大,有六成的難民有大學或研究所學位... 詳情
逾半企業憂慮如何應對大麻 工作場所倡納禁酒禁毒規管
【明報專訊】根據加拿大諮議局(Conference Board of Canada)最新發表的一份報告,超過半數的加拿大企業對於即將實施的大... 詳情
杜魯多宣布10月17日大麻合法
【明報專訊】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周三宣布,從今年10月17日起,歷時近一個世紀的大麻禁令將廢除,加拿大人將可合法購買和使用休閒大麻,不再因此受到... 詳情
【明報專訊】休閒大麻合法化將於10月17日正式生效,有農場業主指出,最近已接到有人想租大片農地計劃種植大麻銷售,遭到業主以種植大麻後或會破壞... 詳情
C朗一箭定江山 再救葡萄牙
世界足球先生基斯坦奴朗拿度(C朗拿度)再次「一個救全家」,昨在B組第2輪憑開賽初段接應角球破網,1:0險勝摩洛哥,出線16強十拿九穩;摩洛哥...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