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法證人員在被告顏永周家中發現茶几上滿佈血漬,經化驗後確認血漬屬於事主陳秀華。(凌沛恩攝)
放大
 
警方在被告家中檢取槌仔及一對球鞋,均驗出事主血漬,球鞋亦有被告血漬。(凌沛恩攝)
放大
 
被告顏永周昨被判囚終身,遭法官斥責為人冷血,不擇手段謀殺及將事主肢解,毫無悔意。(資料圖片)
放大
 
事主兒子陳浩文裁決前向本報記者表示「絕對相信係佢(被告)做」,昨聞判後首次公開回應本案,認為母親在天之靈會感欣慰。(凌沛恩攝)
放大
 

其他新聞
開槍女警續當值 行動處長親赴打氣
富家子屢非禮押後判 官:再不戒癮變色魔
涉掛假牌霸位 警稱幻聽幻覺
涉東九4宗爆竊 兩漢被捕
齡記門市除夕結業 業界嘆課本市場萎縮 75年歷史 出版部不受影響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切肉員謀殺肢解囚終身 無屍案官:幸有閉路電視警不懈

【明報專訊】六旬女保安前年5月下班後,叮囑兒子煮飯共晉晚餐,自此失去蹤影。警方兩周後拘捕其姨甥的前夫、任職切肉員的內地漢,懷疑他殺害女保安後將屍體肢解,並分批以膠袋及行李箱運走。切肉員日前被裁定謀殺及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兩罪罪成,法官昨判刑時形容案情令人心寒,幸得閉路電視片段及警廿方努力不懈調查,令被告難逃法網。法官最後形容「公義或許來得較遲,但必得以彰顯」,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子:母在天之靈欣慰

事主陳秀華(終年62歲)的兒子陳浩文聞判後表現平靜,在庭外指對裁決感安慰,遺憾至今仍未能尋回母親的屍首,但相信母親在天之靈會感欣慰。他感謝警方兩年多以來的調查,將犯人繩之於法,他認為被告顏永周(52歲)在庭上諸多隱瞞,幸而有一個公正的裁決。據了解,案件審結後他才可為母親申請死亡證及辦理母親的身後事,有探員表示屆時或會出席喪禮。

曾偷渡偽造身分證入獄

控方昨指被告1988年因非法入境被捕及判監,至2010年分別4次因非法入境、管有偽造身分證等被定罪及判囚9至15個月。被告最後於2011年出獄,同年再偷渡來港在凍肉店任職切肉員。據警方透露,被告在本案另被控非法入境及使用偽造身分證等罪,將於本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官:公義或遲但必彰顯

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判刑時形容案情令人心寒,斥責被告為人冷血無情、深謀遠慮。而辯方沒有求情,代表被告毫無悔意。李官指出,被告在庭上不斷合理化其連篇謊言,令人厭惡,更侮辱公眾道德標準。

法官明言對被告絲毫不感同情,幸而,本案依賴運作正常的閉路電視,加上警方不懈的調查,終令被告難逃法網,認為這正正代表「公義或許來得較遲,但必得以彰顯」的說法。

就謀殺罪,李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就防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李官指被告不擇手段地將事主屍體肢解及棄置,掩飾其謀殺行為,明顯完全不尊重死者,令死者家人的情緒及感受更受影響。李官指被告的行為是最嚴重的一種,遂判處罪行的最高刑期,即7年監禁,與謀殺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警看逾千小時片段

法官並特意讚揚警方盡心盡力調查,表現專業。案件主管高級督察劉詩慧在庭外指出,因本案只能依賴環境證供,加大了調查難度。警方不斷翻查有關街道的閉路電視,至少查看了逾千小時片段,希望「搵番條屍」。雖然警方最終在堆填區內未有發現,但相信裁決能對事主兒子有交代,事主亦能安息。

【案件編號:HCCC105/17】

 
 
今日相關新聞
切肉員謀殺肢解囚終身 無屍案官:幸有閉路電視警不懈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