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牌照增國安條件 針對「黃店」? 李家超:條款清晰
【明報專訊】食環署正就簽發和續期牌照及許可證施加維護國安條款。被問到是否針對「黃店」,若食肆張貼「香港加油」或諷刺政府字眼等會否被「釘牌」,特首李家超昨表示,「冒犯行為」是任何構成或導致危害國安罪行,又或不利於國安和香港公眾利益的行為或活動,強調條款「很清晰」,又稱食環署做法「恰當亦應該」。
稱食環應首重國安 條款適用年宵檔
根據食環署條款,持牌人或「關連人士」不得做出或牽涉危害國安罪行,或不利於國安或香港公眾利益的「冒犯行為」,否則會被「釘牌」。李家超昨出席行會前見記者稱,行政機關有責任維護國安,食環署行使其職能作決定,應視國安為最重要考慮。他說有關條款適用於食環署場地租約及簽發牌照,包括年宵攤檔等。
條款列上訴不暫緩釘牌 食肆憂慮
食肆「人人和平」負責人許先生昨在商台節目稱,署方上周分別寄掛號信至餐廳和辦公室,條款將於下次續牌時施加。他說餐廳有20多名員工及10多個供應商,作為持牌人無法監管他們的私人時間。條款提到,持牌人上訴期間不會暫緩「釘牌」。許憂慮若聆訊排期半年,食肆仍要支薪和交租,或因而結業。他說相信「無人夠膽踰越」國安法例,但關注條款存灰色地帶,不知日後是否仍可在社交平台「抽水」,會就此諮詢律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