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發煽動帖文 控方:或增控罪
【明報專訊】22歲男子涉於去年至今年4月在社交平台X及Instagram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遭警方國安處拘捕後,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表示,有可能新增額外的控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9日再訊,以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為陳浩騫(22歲,報稱餐飲業服務員)。控方稱,警方已完成調查,但由於證據數量較多,控方需申請押後案件,以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並確定控罪內容。辯方不反對押後案件,但有保釋申請。蘇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須繼續還押候訊。
控方稱證據多 需確定控罪內容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X和Instagram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 18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