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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大老林光華。(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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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省主席林光華﹕遭監聽5年

【明報專訊】曾任新竹縣長的民進黨大老林光華昨天揭露,去年12月收到高等法院寄出的「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才發現自己從2005年起到2010年止,連續被監聽長達5年。就連2006年從台灣省主席一職卸任後,當初以省政府名義申請的手機,仍然持續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案由遭到監聽。他痛批,這根本是特務治國。

據《中國時報》報道,監聽結束3年才收到通知,案由竟然是《國家情報工作法》,林光華激動地表示,「我是匪諜嗎?難道要扣我一個叛國重罪嗎?」他還說,連一位84歲的牌友,平常只約打牌和吃飯,居然也被掛線,「連朋友也遭監聽,這種亂整的作法,我無法接受!」

「《國家情報工作法》是用來抓匪諜的,難道認為林縣長是匪諜?」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於記者會中指出,依據通保法第15條,監聽結束後應該立即通知受監察人,這次卻拖了整整3年。

隔3年才收到結束通知

「非要等九月政爭後爆發濫權監聽疑雲,特偵組才要把舊的監聽案一次清倉嗎?」陳其邁認為,林光華遭監聽期間擔任民進黨重要公職,與監聽立法院長王金平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狀況類似,特偵組絕對需要出面說明清楚監聽的案由與時間,不能僅以《國家情報工作法》7個字就含混過關。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表示,台灣從2008至2012年間,監聽案件高達1.5萬多件,等於平均每440位國民當中,就有一位受到監聽;反觀美國有3億人口,監聽案件卻只有2.7萬多件,「這絕對是特偵組濫權的表現。」李俊俋也說,修改《法院組織法》六十三條之一,廢除特偵組是全國的共識,呼籲國民黨立委不要繼續護航。

特偵:案件移竹檢偵辦

對於濫權監聽的指控,特偵組不願多回應,僅透過發言人林豐文簡單表示,關於林光華所涉及的案件,已經在去年7月13日交由新竹地檢署偵辦。由於目前尚未結案,所以不方便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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