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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21日)元朗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後,有大量白衣人停留在南邊圍村口的「南邊圍福德堂」附近;本報記者昨日見建築物的2樓及3樓的玻璃窗及玻璃門位置都以木板遮蓋,而7.21之前未有這些木板。(明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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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署理新界北總區指揮官曾正科(右)昨日稱,無論如何正就明日有可能出現的遊行作準備,將調動人手處理任何對當區人的攻擊,以及干擾交通的事件。左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梁銘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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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居民鍾健平(圖)昨展示警方發出的「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書,稱因今午會出席上訴聆訊,昨未能評論警方理據,將於聆訊後再交代。(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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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下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出現「連儂牆」,多條柱上貼滿紙條,有字句呼籲元朗居民周六(27日)「站出來」參與遊行,亦有多張斥責周日元朗襲擊事件警方處理手法,以及批評鄉黑勾結。(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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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料起衝突 指參與者與元朗居民存「敵對感情」 警禁周六遊行 被指剝奪民權

【明報專訊】警方昨日反對周六「光復元朗」遊行申請,稱原因包括遊行者與元朗居民之間存「敵對感情」,憂發生衝突機率大;近來遊行發生嚴重衝突;並收到逾1700名市民強烈反對發「不反對通知書」等,若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是「不顧民意」,因此向申請人發出「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不理反對的參加者或屬未經批准集結,可被判囚5年。民權觀察及民主黨批評以遊行後警民衝突作反對理據,是為遊行開壞先例,剝奪市民和平遊行權利(見表)。

接1700市民反對13元朗社區領袖信件

警:倘批准是不顧民意

警察元朗分區指揮官葉劍影昨以警務處長盧偉聰名義,稱根據《公安條例》,考慮了遊行路線、公共安全、社會氣氛導致的衝突機率等,發信通知申請人鍾健平,禁止及反對他發起的周六遊行。警方昨午開記者會,提及其申請緣於周日(21日)暴力事件,又說近日出現燒祠堂等惡意言論,反映遊行者與元朗居民間存敵對感情,有理由相信會發生肢體衝突;又稱在收到1700封反對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及13封元朗社區領袖等信件,以及區議會和學界等界別憂慮的情G下,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是「不顧民意」。

鍾健平今上訴 有圍棋教師另申遊行

鍾健平昨表示,因要上訴及尋找法律意見,暫不評論,稱信的內容「隻隻字也懂,但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他說絕對無信心可上訴成功,但稱「一個人遊行如果仍與《公安條例》有牴觸,願意讓他拉,給他懲罰」,又稱暫不呼籲人加入,但每個港人有人身自由,市民去哪堙A他控制不了。

警察署理新界北總區指揮官曾正科昨在記者會稱,若有人出來遊行「正式來說是犯了法」,會否或何時拘捕要視乎情G。被問有否考慮欲遊行市民的民意,以及是否迫使人犯法,曾正科回應,警方絕不打壓市民和平表達意見,警隊政治中立,但「當遊行有機會危害參與者或其他人安全,警方其實有責任反對申請人舉辦這類遊行」。

警方反對上述遊行後,22歲全職圍棋教師Leon計劃另申請元朗遊行不反對通知書。鍾健平的申請路線由水邊村遊樂場、經大馬路至元朗站,Leon的申請改在元朗站開始,經大馬路,於朗屏站結束,料1萬至2萬人參加。他說鍾申請前,與兩名元朗居民已有意籌辦,有信心警方會批准。

網民發起悼李鵬集會避《公安例》

大律師:含宗教以外元素不獲豁免

同時,有網民昨發起在元朗以宗教集會形式悼念國務院前總理李鵬去世,避開《公安條例》,被問會如何處理,曾正科稱要先了解。大律師黃宇逸表示,警方禁止下參加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發起或參與者均可能觸犯《公安條例》,經公訴定罪可囚5年;即使市民聲稱自發到場,但若同走一條路線,並叫喊反修例口號等言行,又有大批市民跟隨,也會被視為未經批准集結。他說,救傷隊和在警民之間調停者應不會違法,因救援和調停屬合理辯解。

衝突為由禁遊行 被批助長施襲者

黃宇逸強調,宗教或殯殮性質集會若包含反修例等其他元素,將不獲豁免。他認為,警方以元朗近日發生衝突為由禁止市民遊行,是變相助長施襲者向市民施加的寒蟬效應,強調防止衝突是警方責任,不能將責任推給遊行者;警方處理遊行要平衡表達自由和公眾安全,但警方完全禁止遊行,做法「不合比例」。

另外,有市民擬於周日(28日)由遮打花園遊行至中山紀念公園,追究警方在上環的開槍責任。警方昨稱正與有關人士溝通,按機制考慮是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人劉穎匡稱昨與警方會面,惟未如以往同類場合般有康文署代表,警方要求自行聯絡康文署,又建議改在維園集會,並詢問有否信心預防衝突。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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