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全面切實執行釋法

[2016.11.07] 發表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周一中午率司局長見記者,指近年港獨主張出現,會令中央認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具有現實意義,而人大釋法進一步釐清不真誠、不莊重宣誓等同拒絕宣誓,不得出任議員,香港特區政府支持並全面切實執行釋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釋法與香港法例精神完全符合,無修改意味,釋法文本也沒加大或加強監誓人權力。

他有信心今次釋法後,香港司法系統及司法人員會繼續維護法律,專業、獨立履行職務。但他無正面回應是否會因今次事件而辭職。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早上全票通過《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後,梁振英率領司局長見記者。他說,人大釋法是憲法及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人大常委會對104條作出清晰解釋及說明,他和特區政府支持人大常委會依法釋法,並會全面切實執行。

梁振英批評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在宣誓時故意違反規定,甚至宣揚港獨,引起香港及國家極大憤慨,嚴重衝擊法治及一國兩制,造成極壞影響。他認為釋法內容,進一步釐清不真誠、不莊重的宣誓,等同拒絕宣誓以及無效,不得出任法行規定的相關公職。他相信社會認同,特區政府公職人員,有責任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被問及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司法覆核案會否重新開庭,袁國強稱要交由法庭處理,當局會盡快將釋法正式文本送交法庭,由法庭決定,至於會否針對其他議員宣誓入稟,他則稱需要時間研究,有否需要對其他議員作其他跟進行動。而至於人大釋法超越了《基本法》規定的範圍,袁國強表示,今次釋法是將104條的含義清晰重新說一次,及強調原本的原意,而釋法內容與其他本地法例的精神完全符合,故沒有修改《基本法》104條意味。

他強調,今次人大不是就個別情況釋法,而是從廣義角度解釋《基本法》第104條,過去4次釋法,每次香港司法系統都能保持獨立和專業。他有信心今次釋法後,香港司法系統及司法人員會繼續維護法律,專業、獨立履行職務。今次釋法的背景特別,涉及港獨問題,相信社會理解主動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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