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無牌移民顧問王迅造假 三女僱員判監年半兼罰款

[2017.04.19] 發表
CBSA一次行動中搜查到165本中國護照。(CBSA提供)
三名被告的親友聽取判決後離開法庭。(伍皚婷攝)
辯方律師約翰遜指對判刑感失望。(伍皚婷攝)

【明報專訊】本地無牌移民顧問王迅(Xun Sunny Wang,譯音)移民造假案中已認罪的三名女僱員,昨日在卑詩省級法院聽取判刑。法官斥責被告為了賺錢而損害本國移民機制,但考慮到她們認罪和有悔意,故判處各人監禁18個月,另罰款5萬元至9.6萬元不等,而其中一名持本國居民身分的被告,則極大可能會被褫奪身分遞解出境。

案中三名女被告分別是48歲馬錦(Jin Fanny Ma,譯音)、49歲姜雯(Wen Vivian Jiang,譯音)和39歲吳明坤(Ming Kun Makkie Wu) ,她們昨日在多名親友陪同下抵達法院聽判刑。

法官宣讀判詞時指,三人任職移民顧問期間協助王迅造假,包括製造虛假文件、居住證明、假護照等,以協助客戶取得本國移民資格,曾接受過她們3人服務的客人超過500人,她們亦因此賺取豐厚的佣金。法官又指,3名被告一直向稅局隱瞞收入,並騙取稅務寬減,其中馬錦和吳明坤已向稅局清還欠稅。

法官亦在庭上逐一講述各被告的情況,他說馬錦發現王迅造假後,因為害怕失去工作而選擇視而不見,繼續為他工作。吳明坤因為是家中的唯一經濟支柱,曾承認該工作為她賺取大量金錢,因此就算得知王迅的行為亦選擇鋌而走險,又認為自己只是負責一般文書工作,以為不會被牽連。持本國居民身分的姜雯則表示曾經向王迅提出質疑,可是對方卻叫她不要多管閒事,也因為王迅是僱主,故聽從對方。

法官指,雖然王迅是本案的主腦,但三名被告參與了造假行為,並隱瞞收入,指責她們的行為是基於貪婪,又指若事件不被揭發,相信她們會繼續為王迅工作。

法官斥責三人為了金錢利益而損害本國移民機制,但考慮到她們認罪、有悔意、重犯機會低,加上事件已令她們承受不少輿論和情緒壓力,因此判處各人18個月監禁刑期。

另外,馬錦、姜雯和吳明坤分別被罰款9.6萬元、5萬元和7.4萬元。

法官宣判後三名被告都表現十分冷靜,向旁聽的親友道別,又遞上即將服刑監獄的地址,其中一名親友向姜雯安慰說「既然是這樣,就不要想太多」。

其後三人被庭警鎖上手扣,即時收監。

馬錦和姜雯的代表律師約翰遜(Chris Johnson) 退庭後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指辯方一直期望法官只判以在家軟禁,相信法官為了向社區傳達強烈的訊息,因此決定施以監禁刑期。

約翰遜又說,持有居民身分的姜雯服刑後被遞解出境的機會極高,又指根據法例,被判以6個月或以上監禁刑期的本國居民,會被褫奪身分遞解出境,不得上訴。

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昨日亦就裁決發表聲明,指不能容忍移民詐騙行為,昨日的判決顯示CBSA必定對違法者嚴厲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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