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認罪 妻:不承認法庭
陸委會指不符法律保障過程 律師料輕判

[2017.09.12] 發表
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昨日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中新社)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昨日上午旁聽審訊時,特地在雙手貼上「李明哲,我以你為榮」刺青貼紙,表現對李明哲的支持。圖為李凈瑜下午在下榻飯店房間展示刺青貼紙。(中央社)

【明報專訊】 台灣民進黨前義工李明哲在大陸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昨日上午在湖南岳陽開審。案情指內地人士彭宇華和李明哲等人,不滿內地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成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憲法所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並進行相關違法活動。李明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將擇期宣判。而妻子李凈瑜昨在旁聽前,向傳媒派發給李明哲的信,要他不要被孤獨擊敗,又指不承認這是法庭。

李明哲是首個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居民。昨日開庭時,除李明哲的母親郭秀秦和李凈瑜,包括湖南基層人代和政協委員、法院特邀監督員、群眾代表、境內外媒體等逾30人旁聽。岳陽市中院通過新浪微博就庭審現場直播。

新華社報道,檢方指控,2012年以來,彭宇華先後創建多個QQ群,拉攏李明哲等數十人加入,並成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憲法所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彭李分別通過網絡平台與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大陸的熱點事件,發布詆牷B攻擊政府、國家基本制度的言論,肆意歪曲事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視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在庭審時,公訴書披露了此前鮮為人知的彭宇華的身分。公訴書指彭1980年6月1日出生,高中肄業,居住湖北黃崗巿,擔任證券公司營業部理財經理。稱他長期受境內外異見人員和反華勢力滲透影響,形成推翻國家政治制度的思想。彭建立的系列QQ群中,將包括前《南方周末》評論員笑蜀、湖北異見人士秦永敏及旅居加拿大的原內地維權律師李一平等人的文章或言論,當成群組成員參閱的材料。 在最後陳述階段,彭宇華表示認罪悔罪。李明哲則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灣部分媒體對大陸有偏見的報道和書籍刊物中對大陸的惡意攻擊抹黑當成了真實,對大陸的發展認識不清,存有偏見,無視大陸的法律制度,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對此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安排李明哲分別會見了母親郭秀秦和妻子李凈瑜。這是李被捕半年來,首次與母親妻子見面。李凈瑜事後指,會面在媒體、警察與眾人監視下,李明哲對她「下指令」說,「你回去台灣就不要再說了。」還告訴她,「今天起不必再繳房租給我婆婆」。

中央社報道,李凈瑜昨天旁聽前準備了給李明哲的書信,希望透過法院轉交給李明哲,信中她鼓勵丈夫,「不要被孤獨所被擊敗,我以你為榮!」又表示「我不承認這是法庭,我也不聘請任何律師,這是我6個月以來一再向世界公告的,這是我為了營救你所做的事」。她還向媒體展示手臂上的「李明哲,我以你為榮」的刺青貼紙,表示身為李明哲的革命伙伴,且跟他相知相戀20年。

中央社昨引述一名不願具名的內地律師表示,從受審畫面來看,李明哲充其量是個「比較積極的從犯」,按照中國慣例,疑犯認罪、犯後態度良好,加上境外關切的新聞,只要日後沒有再生枝節,李明哲約3個月內就會宣判並被輕判,有機會還能假釋。

台灣陸委會表示,大陸應做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的合理處置,雖李明哲當庭認罪,但這樣未符合法律正當程序保障的過程,並非外界所能完全認同或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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