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領展未按規定攤分維修 穗禾苑業主多付千萬
超市商品87%包膠 椰青雙層 部分包3層
中大研發 2000幼園生助建資料庫 兒童對App讀字 發音障礙即評估
八成家長贊成禁新興煙
陳茂波網誌:延期年金研增扣稅上限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金融界:若證簽名屬假 銀行有責

【明報專訊】有市民懷疑被冒簽名填寫匯款單,銀行戶口內近196萬元被轉到另一戶口;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只要事主證明到匯款單上的簽名非由本人所簽,而銀行錯誤或疏忽地將錢轉走,銀行便須付上責任。陳又建議涉事的大新銀行,日後再有非戶口持有人的轉帳交易,尤其是過百萬元時,應更審慎處理,及積極考慮與戶口持有人聯絡。

對於今次事件,陳振英說案件正在調查,「好多細節未知」,不能評論太多,但認為調查重點是「事主說匯款單被冒簽,是真有其事或另有內情?這些需警方調查」,但如證實匯款單簽名屬假冒,不論調查需時多久,銀行最終都有責任賠償客戶損失。

金管局指引倡致電查證

金融管理局2014年向銀行發出指引,建議銀行應制訂進一步的管控措施,確認第三方戶口轉帳指令是否真實,「除核實簽署式樣外,認可機構應致電客戶預先登記的電話號碼,並查證該客戶確有發出該指令」,但事件中大新銀行被指對代辦轉帳只核實簽名,未有致電戶口持有人確認,被質疑未有跟從指引。

陳振英說,較大金額匯款尤其涉及代辦,大型銀行都會先致電戶口持有人確認,「是較穩陣做法」,應更審慎。

 
 
今日相關新聞
稱遭冒簽 六旬婦200萬存款被匯走 曾向「中介」簽借貸文件 大新未致電確認捱批
金融界:若證簽名屬假 銀行有責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