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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主席李慧k(右)昨表示,強烈譴責反對派指民建聯在移交逃犯安排修例建議上與政府串通,重申過去一年一直與台灣案死者家屬聯繫,要求當局嚴肅處理個案。她認為不能容許法例漏洞繼續存在,令本港成為逃犯的天堂。左為民建議副主席周浩鼎。(劉焌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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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政府盼7月前修《逃犯例》 議員指國歌法難讓路

【明報專訊】保安局前日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允許港府以單次個案形式,處理內地及台灣等地移交逃犯請求。民主派議員反對修例,擔憂香港異見人士遭安插罪名後被移返內地受審;建制派認為修例有利處理跨境罪案,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政府目標希望7月前通過修例。

吳靄儀:修例後毋須23條

前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靄儀接受查詢表示,考慮是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署移交逃犯安排,須考慮當地有否人權保障及公平審訊,1998年立法會曾討論中港移交逃犯問題,但因質疑內地無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公平審訊而告吹。她說修例後「毋須23條立法,港人在香港,只要特首批准,就會名正言順移返內地」,又指內地現無公平審訊,政府修例是違反基本原則。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反對修例的建議,憂修例後「木馬屠城」,香港異見人士會被安插罪名移返內地。她說,港人對內地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憂修例後不需經立法會審議,或出現特首濫權。公民黨郭榮鏗說兩地法制差異太大,反對政府趁機容許移交逃犯返內地,又指條文無交代移交程序。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認為修例是從保安、社會安寧角度出發,批評民主派危言聳聽、政治化事件。經民聯林健鋒同意修例,指移交安排最終由法庭審理。

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稱,知政府目標7月前通過修例,因為擔心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潛逃返港的香港青年陳同佳,或還押期滿後申請到保釋潛逃。她指立法會未來有《國歌條例草案》、預算案要審議,不知國歌法能否先「讓路」予移交逃犯修例。

廖長江:可雙軌審議

政府計劃本立法會年度提交條例草案,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指要在本立法年度前通過法案具挑戰,因立法會要審議《國歌條例草案》。至於政府可否先審議移交逃犯修例,他稱有難度,因國歌法已首讀,法案委員會將舉行首次會議,但認為兩個法案委員會可雙軌進行。民建聯張國鈞說修例迫切,希望修例有機會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

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表示,對修例樂見其成。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向本報表示,案後三度向港方提出司法互助,歡迎港府修例,「希望真兇得到應有制裁」。他憂修例前疑犯逃走,盼盡快落實。當地謀殺案檢控時限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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