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丁權案上訴期限延至7月 鄉議局如期提出
清潔工垃圾槽墮斃 上司:員工自行通槽 「好叻會用棍解決」 死因裁判官:你點管理?
馮永業:今日回看 有潛在利益衝突
控方:曾與陳婉玉立會同場 馮:沒留意
美警告香港:勿讓載伊朗石油油輪停泊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見患者辛苦會不安」 救護員嘆兩難

【明報專訊】《消防條例》規定消防處人員的職責,包括令患者復蘇或維持生命。有救護員表示有時陷入兩難,即使晚期病人早已簽署「不做心肺復蘇術(Do-Not-Attempt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簡稱DNACPR)」文件,職責所在仍要盡力搶救,「沒有幾多個(晚期病人)搓得番」,患者家人亦要無奈接受。

消防處救護主任協會主席鄧建泰表示,現時受《消防條例》所限,救護員只能按條例辦事,不能選擇是否為病人做心肺復蘇(CPR)。他引述前線經歷稱,部分已簽署DNACPR的患者家屬期望救護員到場可不做CPR,「同事解釋後,家人只能無奈接受」。

他又說,晚期患者在院外心臟停頓,「沒有幾多個(晚期病人)搓得番」,救護員只能按條例做好本分。

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李偉孝說,晚期患者簽署的文件只適用於醫管局,曾有癌症末期患者的家屬要求救護員不搶救,部分人會「粗聲粗氣」,有時要警方調解及拉開家屬。面對病情不可逆轉患者,他說救護員也是人,感到「很矛盾」,「見到患者辛苦會不安樂,若盡力搶救,用人的角度看,是否有好處呢?」他期望社會多討論該議題。

 
 
今日相關新聞
晚期病人簽紙拒急救 救護現須按例照救 「預設醫療指示」研就立法諮詢
冀設指示免子女爭拗 富翁「無病痛」遭拒
「見患者辛苦會不安」 救護員嘆兩難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