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即公私營合作釋放新界私人農地發展住宅,並先交由「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土建會)」把關,考慮發展商提交的方案,惟土建會內不少成員和發展商有關,被質疑牽涉利益衝突。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若公眾對土建會的組成不放心,可以改組以增加透明度。有學者認為政府應設獨立機構處理公私營項目申請,才能釋除公眾疑慮。
土建會主席黃澤恩回覆稱,若政府計劃「改一改」土建會組成,甚至由其他委員會處理申請,都是政府的決定,他對此沒有意見。
新地倡放寬地積比增供應
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郭基煇昨回應表示,若參與計劃、與政府合作發展的農地能夠增加地積比率,將會有很大吸引力,若能做到對公司及社會「雙贏」,會考慮參與計劃。他又稱,目前新界部分土地的地積比率只有0.2至0.4倍是過時,政府應放寬地積比率以增加供應。
《2018年施政報告》提到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申請,需呈交予土建會考慮,並須獲行政會議批准。但土建會目前21名非官方成員中,不少和發展商或地產業界有關連,包括會德豐主席吳宗權、俊和發展集團行政總裁彭一邦等,土建會主席黃澤恩亦被指其公司業務曾與信和、長實等有關連。
林鄭月娥昨早出席港台《星期六問責》被問到,由土建會考慮公私營項目申請會否涉及利益衝突時說,土建會只是其中一個關卡,有關申請最終須由行會審批,但若公眾對土建會的成員組合不放心,政府可以改組,「我們可以修改一下,這些諮詢委員會可以改」。
林鄭指計劃設時限地限
她續稱,知道公私營合作計劃很敏感,因此訂立計劃框架時「已綁了好多安全帶」,以釋公眾疑慮,當中訂立3項條件,包括發展商需答應在計劃下所新增的住宅樓面,撥出六至七成樓面興建公營房屋,當中她傾向較多用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包括綠置居、居屋及首置單位;而且計劃是「先導」性質,將會設有時限,「譬如時限是幾年」;並會設有「地限」,即面積上限,「譬如我只願意做800公頃,你快來(申請)就有得做,你遲就無得做」;計劃細則已要求發展局長黃偉綸再研究。
被問及政府有否評估計劃可釋放多少面積農地,林太稱現時很難評估,但她稱,曾看到以往被城規會拒絕的個案、或地積比率較低的發展項目,相信計劃可釋放的面積「應該有一定數量」。她並稱,若社會因擔心「官商勾結」而令計劃觸礁是很可惜。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