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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國際
 「一帶一路」:債務陷阱還是發展機遇?

幾天前,《紐約時報》刊登文章,稱中國企業對斯里蘭卡漢班托塔港等「一帶一路」項目投資,令斯國陷入沉重的債務陷阱。

報道很長,錯誤不少。據筆者所知,2017年底,按照國際法和市場經濟規律,中資公司與斯里蘭卡港務局分別佔股70%和30%,共同獲得漢港運營權。報道中所謂「斯方將漢港拱手相讓」所言不確。目前,漢港運營良好,業務量大增,與文中所指的2012年僅吸引34艘船的情G不可同日而語。

《紐時》文章有待商榷

不僅漢港,中斯共建的「一帶一路」項目還有很多:普特拉姆電站提供了斯國約四成電力,結束了該國頻繁停電的歷史;科倫坡港口城將創造8萬多個就業機會;莫勒格哈坎達水壩是斯國最大水利調節樞紐;今年10月,該國百年來首條鐵路將正式通車……

關於斯里蘭卡的報道並非偶然。馬來西亞大選期間,關於「中國投資」的負面聲音也不絕於耳。不過大選塵埃甫一落定,馬哈蒂爾首相就公開表態,支持「一帶一路」倡議,歡迎中資到馬投資。這不是「老馬」轉恁A而是一些報道誤導了讀者。其實,馬來西亞是最早響應「一帶一路」倡議的國家之一,目前有逾百家中資公司在馬投資300多個項目,創造了6萬多個職位,早期收穫很多、很實在。

斯里蘭卡和馬來西亞的項目只是「一帶一路」建設成果的「冰山一角」。「一帶一路」倡議提出近5年,8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同中方簽署了100多份合作協定。中資企業在20多個沿線國家建了75個經貿合作區,為當地創造20多億美元稅收和20多萬個職位。從希臘比雷埃夫斯港、埃塞俄比亞華堅鞋廠、巴基斯坦凱西姆港燃煤電站到印尼雅萬高鐵,都是「一帶一路」的實實在在成果。筆者注意到,「一帶一路」倡議剛出台時,一些媒體熱中於報道中國「輸出過剩產能」;幾年後,「輸出過剩產能」明顯不符合「一帶一路」建設實際,報道的調子又變成「有關國家陷入債務陷阱」。

這又是個偽命題。中國改革開放40年經驗證明,發展中國家要奮起直追,開放、引資、共建不可或缺。斯里蘭卡、馬來西亞等國和中國一樣,都需要吸引外資,建設基礎設施,開拓市場,提供經濟起步的動力,促進本地就業,增加稅收。

不守法規不可能成功

中國提出「一帶一路」倡議,發起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就是想把自己的經驗介紹給別國,也通過市場化運作讓中國投資走出去,實現共贏。這與40年來中國吸引外資、發展自己完全是同一成功路徑。

對於「一帶一路」這麼大規模的國際公共產品,不守法律法規、商業準則、契約精神和市場規律,不對接各國自己的發展戰略,是不可能成功的。「一帶一路」建設取得如此多成果,就證明有關國家歡迎這個倡議,透過共商、共建、共用,獲得了實在的利益,畢竟,暗箱操作或贏者通吃是做不成生意的。

筆者留意到,《紐約時報》報道刊出後,以「全方位合作」為主題的第三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在香港舉行。論壇推出220多個投資項目,涵蓋物流、基建、能源、科技和城市發展等領域,涉及40個國家和地區。看來,參會各方都看到「一帶一路」帶來的機會,並未理會有關報道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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