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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私了」移路障女子 兩女被控

【明報專訊】上周日(13日)的18區罷買活動釀成各區衝突,旺角至深水鶪@帶大批示威者集結。有女子在旺角把示威者設置的路障移走,其間有人大叫「打開把遮」,隨即對她拳打腳踢和向她臉上噴漆,有人拉扯其頭髮拖行10米。涉嫌施襲的兩名女子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以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其中,涉扯事主頭髮的首被告獲准保釋至12月3日再訊,涉開傘作掩護的次被告因留院而缺席聆訊,押後至本月29日提訊。

扯髮拖行臉噴漆 開傘擋鏡頭

被告為酒店銷售人員盧綺敏(40歲)及無業朱珮賢(42歲),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對何潤姿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透露案情稱,當時有示威者築起路障,事主移開堵路的竹枝。有人大叫「打開把遮」,10多人遂開傘遮擋傳媒鏡頭,向事主拳打腳踢及出言辱罵。首被告拉扯事主頭髮,在地上拖行近10米,次被告則開傘阻擋。事主嘗試逃走卻遭尾隨,臉上被噴黑色油漆,事後尾龍骨及肩膊受傷。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拘捕其他疑犯、索取事主的醫療報告及檢取片段。控方不反對首被告保釋,惟要求法庭施加禁足令、宵禁令及離港限制。

裁判官決定批准首被告以1000元保釋,其間毋須禁足或宵禁,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離港及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WKCC4014/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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