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向梁擲杯案 傳票召張炳良6議員

[2016.04.12] 發表
黃毓民(右)昨在庭外表示,現時「最期待梁振英坐鰜谹q我盤問」。(林俊源攝)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前年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黃早前向法庭申請發出70張證人傳票被駁回,黃申請覆核,裁判官昨批准向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以及6名立法會議員發出證人傳票。案件押後至4月19日開審,梁振英將是首名控方證人,黃毓民庭外稱「最期待梁振英坐鰜谹q我盤問」。

梁振英任首名控方證人

裁判官昨批准向張炳良發出證人傳票,主要是因相信他有可能提供關鍵性證供。黃毓民在庭外表示,事發後張炳良曾在立法會升降機口對他稱:「使唔使咁激呀,掟杯喎。」

黃引述張﹕使唔使咁激呀

黃昨在庭上提交傳媒新聞片段的畫面截圖、他與其他議員間的WhatsApp對話截圖等資料,以申請向11人發證傳票,包括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以及7名立法會議員。裁判官考慮後,批准簽發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陳偉業、石禮謙、田北俊、梁耀忠及李國麟的證人傳票。黃毓民在庭外表示,「我M家同你玩法律程序」,指法庭不得不批准發證人傳票,否則審訊就不公平。

黃毓民昨申請押後處理其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指自己沒有律師代表,本身無法律專業訓練,閱讀文件和處理法律問題需時,又指自己公務繁忙。裁判官認為,黃已有足夠時間預備,拒絕其申請,要黃下午繼續,黃毓民稱未準備好,撤回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黃撤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黃毓民又申請押後開審,以待發出辯方證人傳票及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指需時約兩個月。惟裁判官認為可先聽取控方案情,屆時若有需要再押後等待辯方證人出庭。黃毓民又指自己未有時間觀看案發時的影片,加上最近才收到會議紀錄謄本,閱讀需時。裁判官最後同意押後案件至4月19日開審,讓黃有時間閱讀有關文件、口供和會議紀錄謄本。

【案件編號:ESCC2615/15】

更多港聞
與港青談一帶一路 內地學者非只唱好
【明報專訊】香港熱炒「一帶一路」國策,視之為黃金發展機遇,不過內地經濟學者對此亦非一面倒唱好,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教授吳崇伯指出,「一帶一路」... 詳情
【明報專訊】最低工資委員會正就最低工資水平檢討,昨日展開為期6周的公眾諮詢。去年5月最低工資由時薪30元加至32.5元,據政府最新數字,如最... 詳情
私院規管倡診金預算代報價 擬設投訴委會 兼管日間中心連鎖診所
【明報專訊】政府昨公布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諮詢報告,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將市民最關注私院服務「提供報價」規管範疇改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報告又... 詳情
私院聯會:公私營投訴應一視同仁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19項建議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私家醫院聯會表示對此大致歡迎。私家醫院聯會主席李繼堯稱,若就規管私家醫院設立獨立投訴委員會,... 詳情
「廠巴」半路自焚  40人速逃無恙
【明報專訊】一輛被租用作「廠巴」、載39名乘客前往上班的旅遊巴,昨早沿屯門公路行駛途中疑車尾機件過熱起火,司機及時將車停泊路邊疏散乘客,未...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