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前日文件出錯撤罪再控 官:撤回非撤銷 汽油彈案辯方指一罪兩審遭駁回
辯方投訴:警問女被告是否妓女 男被告頭塞馬桶
催淚彈炸傷學生背 樹仁促警7日內交代
襲趙家賢案 中年漢控3傷人罪
岑子杰餐廳遇襲案 16歲被告涉駕車載打手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港台:政府曾研特赦 林鄭:不會不檢控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昨引述消息稱,政府內部曾思考過引用《基本法》48條12款,特赦反修例運動被捕人的可行性,前提是一定要完成整個司法程序,亦不能事前作表態,以免影響司法獨立。特首林鄭月娥說不檢控不追究是「不會發生」,但她未有回應在司法程序完成後會否考慮。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不認同全面特赦,認為有違法治,建議仿效英國2011年騷亂後設立的「騷亂社區受害人委員會」,在完成整個司法程序後,由委員會決定是否特赦。梁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每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可以真誠認錯,都可以考慮(特赦)」。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說,香港人是要求政府參考19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時特赦的做法,當年港督有智慧去處理特赦,反問今日的政府是否亦有智慧去處理。

港台:前提是先完成司法程序

港台報道昨引述消息稱,縱使行使特赦權,亦不能「一刀切」,要逐一審視每個已判決的個案,亦不能單憑特首個人想法決定特赦什麼人,而是要有劃一和客觀的執行標準,例如基於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建議,或宗教領袖等人提出的呼籲。

林太昨在上海出席活動後回應相關報道,重申若當局不檢控、不追究因犯法而被逮捕或正被檢控的人,是違背法治,有關情G不會發生。

林太上月曾被問到會否考慮特赦,她當時說「叫我們不再追究、釋放,這個大家知道無可能做到,因為大家都重視法治精神」。她提到基本法條文列明特首可對已判刑個案行使赦免,但若現時談特赦,恐怕會對社會發出一個錯誤信息:違法行為是不重要,因為最終會被赦免。

(反修例風暴)

 
 
今日相關新聞
習挺林鄭 譚耀宗:換人傳言不攻自破 胡志偉憂高壓手段不變 港淪警察城市
民研:政府5工作範疇淨滿意率全負數
擺平建制內部不滿 呼召「歸隊」
港台:政府曾研特赦 林鄭:不會不檢控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