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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市大學生帕森斯不滿CLV Group 公司,於網上發表負面意見,收到律師信﹐要求她立即停止在網上對該公司發表負面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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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留負評隨時被控誹謗
專家建議投訴先要有證據

【明報專訊】加拿大人現在時興在網上對某公司或商舖的服務發表意見﹐但發表意見者要小心﹐有不少公司會對網上的負面批評採取法律行動﹐發表意見者有機會被控誹謗罪名。

以下是一名在網上發表意見者的經驗。

渥太華市大學生帕森斯(Olivia Parsons)表示﹐她於今年6月從一個柏文大廈單位搬走後﹐曾於包括Google?Yelp及Pissed Consumer等網站發表意見﹐表示不滿管理她居住的柏文大廈的 CLV Group公司﹐在她搬走時向她收取費用及處理事件的手法不當。

她認為到9月時﹐將有不少新學生到該市攻讀大學﹐而他們應該知道她遇上的不愉快經歷。根據網上的資料顯示﹐她不滿的CLV Group 公司﹐管理安省及魁省逾7,500個柏文出租單位。

她自稱於網上發表意見後的一周﹐收到由CLV Group公司的代表律師郵寄給她的律師信﹐要求她立即停止在網上對該公司發表負面評論﹐同時洗掉已發出的信息。對方指她的評論有「錯誤」及「誤導」成分﹐損害該公司聲譽。

公司有辦法追蹤真姓名及地址

她對該信感到意外﹐由於她於網站發表評論時﹐都是使用假名﹐但該公司有辦法追蹤到她的真名及地址。

儘管帕森斯認為她無錯﹐但她指由於受到法律恐嚇﹐因而已洗掉她發出的信息。

CLV Group公司作出回應稱﹐他們會認真處理任何對公司的評論﹐而該公司有責任糾正任何不真實的評論。該公司又指他們並無任何有關追討負面評論者的政策﹐他們相信言論自由及評論是要公正。

卡加利大學教授及網絡保安專家基南(Tom Keenan)稱﹐他留意到最近網站出現「冷凍效果」(chilling effect) ﹐若上網發表意見後接律師信﹐很多人都願意表示做錯了。然而﹐上述個案中﹐若當事人有證據﹐她應該辯護。但她可能要聘用律師﹐會令她感到麻煩。

他建議上網投訴者要先持有證據﹐包括接到的電郵?收據?電話紀錄等。發生於網上的事﹐跟現實世界一樣﹐會有被控誹謗的可能性。

他指現時美國於生意交易時,會要求於合約上聲明在交易後﹐顧客不能對該公司作出負面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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