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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販運億元可卡因 兩漢囚逾22年

【明報專訊】警方前年在秀茂坪順利h停車場截停兩名男子,並在其客貨車上檢獲67.6公斤可卡因,市值約1億元,是近年其中一單檢獲可卡因數量最大的案件。案件中37歲黃姓運輸工人早前承認兩項販毒及一項藏毒罪,昨被判囚22年8個月;同案另一呂姓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販毒罪成,判囚34年。

官:角色微不減刑責

兩名被告分別為黃一展(37歲)及呂永業(39歲)。法官邱智立判刑時表示,本案其中一項控罪涉及大量危險藥物,檢獲的毒品數量遠超案例的最高量刑標準。法官又說,信納兩名被告在本案中都只擔任運輸的微小角色,但兩人共同參與販運毒品,故刑責不相伯仲。

法官考慮到首被告黃一展坦白承認所有控罪,扣減刑期至22年8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至於次被告呂永業求情時提到,他不是積犯,入獄後無法照顧8歲女兒。不過,法官認為次被告作為成年人,在參與前應清楚後果,認為以上非有效的求情理由,故不作任何減刑,判處監禁34年。

控方案情指兩名被告早已認識以及有交流。2016年6月24日晚上8時許,警方在順利h停車場攔截第一被告,並在其右前褲袋檢獲10克可卡因,以及在其私家車檢獲4.23克可卡因。其後,警方亦在第二被告的客貨車搜獲3個行李箱及一個手提包,內藏約67.629公斤可卡因以及153.3克第一部毒藥「利卡可因」。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收取1萬元作販運毒品的報酬,並且以1000元租用次被告的客貨車暫存毒品,但次被告則否認知道客貨車載有危險藥物。

【案件編號:HCCC364/17、HCCC3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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