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明報校記與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右五)談及動物權益,有校記認為動物議題的討論,無論泛民或是建制派議員爭議算是甚小,鄺俊宇稱只要以動物福利為出發點,任何派別都可以合作。圖為他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前合照。
放大
 
鄺俊宇的卡片印有他與愛貓Mimi的合照。
放大
 
鄺俊宇飼養的貓Mimi是男不是女,牠既是鄺的生活伙伴,也是他爭取動物權益的「戰友」。
放大
 
訪問後,校記參觀鄺俊宇(左一)在立法會綜合大樓的辦公室,見掛有「逗號」匙扣(其散文作品因出現不少逗號而成為一時熱話),他笑稱是一名中年女士送贈,提到從政以外,他依然喜歡寫作。
放大
 
鄺俊宇與校記談及爭取動物權益時,稱即使有關條例不能在他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落實,他也會致力推動,並引用已離世的民主黨前輩、支聯會創會主席司徒華名言:「成功不必我在,功成其中有我」,表達其爭取動物權益的決心。
放大
 

其他新聞
格子觀光﹕閱讀香港
格子觀光﹕我們幸福嗎?
潮看文史﹕嫦娥何悔偷靈藥?——古人對月亮的想像
詩意日常﹕令人回味的食物詩
城市沙龍﹕孤獨旅人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第22屆校園記者﹕校記訪mimi的主人 「貓議員」鄺俊宇籲為動保齊踏第一步

【明報專訊】「我家的貓叫『Mimi』,這個名字背後是一個『悲劇』——我以為牠是貓女,過了一段時間才知道原來是貓仔,我受了很大衝擊。」不知是曾被稱為「貓議員」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衝擊大,還是Mimi的衝擊更大?這當然不會有答案,因為動物無法言語。明報校記與鄺俊宇的「星之約會」,話題由他的貓開始,再講到動物權益。

文:校記 林穎茵、黃祉祺、馬芷騫、藍若天;傳媒teen使 劉晞朗、張欣怡

圖:李紹昌、傳媒teen使 劉晞朗、張欣怡

文字整理:鄭惠霞(文章經編輯刪節)

鄺俊宇家養貓咪Mimi ,也曾照顧從繁殖場救出的狗,自言算是半個狗主。作為主人,他說:「動物不懂得說人的語言,不能與人類直接溝通,所以我們有責任維護動物權益!」他引用印度聖雄甘地的名言:「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看他如何對待動物便知道。」他認為香港大眾在對待動物上已比多年前進步,但不論是法例還是社會環境,在爭取動物權益方面仍有一大段路要走。

首個關注議案為貓被虐殺

鄺俊宇說:「現時香港法例視動物為財產,而非生命。以棄養為例,是使用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條例》檢控,但內容並非檢控被告棄養生命,而是因為棄養動物會導致環境衛生問題。」他又指出,現時駕駛者在路上撞死貓狗毋須停車,因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當有車輛發生意外,並涉及馬、牛、驢、騾、豬、綿羊及山羊7種動物時,司機必須停車報警,否則屬違法,惟條例不包括貓及狗。政府2018年提出擬修訂相關條例,司機在涉及傷害貓狗的交通意外時必須停車。鄺俊宇認為,在保護動物方面,本港可通過立法增加罰則,提高阻嚇力。

即使被棄養、被視為財產或生命,動物都沒有「發言權」。由成為區議員到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一直替牠們說話,「2008年我第一次擔任區議員(2007年當選、2008年上任),首個關注的議案便是貓被虐殺的動物議案。我對會上的畫面仍有深刻印象,當時在席的警方代表看過議案後說:『這些事交回貓議員處理,我們不懂得如何應對。』」2016年後他成為立法會議員,「有趣的是,我在立法會推動的第一個議案便是《動物保護法》。」

港人態度變 視動物為生命非「財產」

鄺俊宇稱,現時香港有關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政策,以英國1911年的《保護動物法令》(Protection of Animals Act)為藍本,距今已有100餘年。他認為,香港人看待動物的態度已有改變,從「財產」變成視牠們為「生命」,但條例落後,「現時香港人普遍認同不能夠讓虐待動物的人逍遙法外,以去年銀狐犬『小白』被擲下街為例,一夜之間有過萬人響應聯署」。該聯署由鄺俊宇發起,以促請警方徹查事件,並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制訂《動物保護法》、加強虐待動物的罰則等,他認為聯署所獲的反應,證明港人對爭取保護動物權益普遍支持。現時沒有保護動物條例,他認為自己有責任指出不足,「(若現有)制度不完善,我們完成它(指令其完善);政策不夠及時,我們改善它,能慢慢、逐步看到改變」。

政府擬就訂立《動物福利法》諮詢公眾,鄺俊宇表示拭目以待,若成功訂立,會視之為保護動物權益的起步。立法只能從法律規範人的行為,他認為最理想是將保護動物等知識納入教科書,從小培養市民保護動物的意識,盼減少虐待動物事件。他續稱,如可通過法例保護所有動物是最好的,但未能實現此目標前,需循序漸進,自己應先踏出第一步,爭取保護常見動物如貓狗,再慢慢擴闊涵蓋範圍,如野生動物等。

 
 
今日相關新聞
第22屆校園記者﹕校記訪mimi的主人 「貓議員」鄺俊宇籲為動保齊踏第一步
鄺俊宇檔案﹕立會超區「票王」 抒情散文作家
星之寄語﹕讚校記很不錯 盼緊記「人有三種」
校記感想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