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林子健昨到庭時表現冷靜,未有發言。(鍾晴攝)
放大
 

其他新聞
辯方需時準備未滿21歲判刑案例 佔旺藐視法庭案押後判刑
乒乓教練涉狎12歲學員
浸大擬租珠海學院舊校 台政府物業 月租60萬 校董信沒政治考慮
台政府迂迴持有 官員簽字防私吞
兩警擊斃陘M男 警專家:符指引「做得很好」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林子健改控虛報 明年3月再訊

【明報專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更改控罪,原控「誤導警務人員罪」改為控「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林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3日再訊。

原控「誤導警務人員」

被告林子健(42歲)過往上庭均有私人律師代表,惟昨天改由當值律師代表。當值律師指案件共涉及11盒文件,控方會引用長3.5小時閉路電視片段,另有約100小時不被引用的閉路電視片段,因此申請將案件押後3個月至明年3月13日,以向林提供合適的法律意見。

修改控罪指林在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病房內,明知地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在前一日下午,於咸美頓街及碧街交界之間的砵蘭街地段被擄帶。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或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指控以誤導警務人員,定罪後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

【案件編號:KCCC2556/17】

 
 
今日相關新聞
林子健改控虛報 明年3月再訊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