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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圖)日前被東亞銀行入稟申請破產,案件將於11月20日在高院提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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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仕仁遭申破產 公僕可用特惠金還債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捲入「新地貪污案」及被廉署拘捕後,債主陸續臨門,至今已拖欠近7400萬元。今年4月首先興訟向許仕仁追債近6000萬元的東亞銀行,日前入稟高院申請許仕仁破產,令許成為首名被申請破產的退休政務司長。根據規定,許仕仁若被頒令破產,雖然其間不可申領長俸,但4年破產期結束之後,則可取回被扣起的長俸,有律師指出,此制度確曾被視為「厚待」公務員。

長俸扣起 破產期終可取回

破產呈請將於11月20日提訊。東亞銀行在入稟狀並無提及欠債的性質及金額等詳情。不過,東亞今年4月曾向許仕仁興訟,追討兩筆透支貸款及兩張信用卡欠款,據悉追討金額達5000萬至6000萬元,由於許一直拖欠還款,東亞遂申請他破產。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根據有關退休金法例,若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被頒令破產,有關退休金會暫停發放,直至破產令解除後,才恢復支付予該人員。破產期間,涉案人員可用書面形式,向公務員事務局申領特惠金,數額相等或不多於每月原本可獲的長俸,以維持生活或清還債務,局方審批申請時,會考慮破產受託人的意見。

根據資料,許仕仁於2003年屆滿55歲時,估計已領取一筆最少480萬元的公務員退休金,另每月長俸約5萬元。律師梁永鏗表示,該筆款項既已到手,許仕仁可把該筆錢用來還債,至於每月發放的長俸,根據公務員條例,前公務員一旦被頒令破產,當局會停止發放長俸,改為替其「儲起」,直至破產令完畢才歸還扣起的款項。梁永鏗稱,此制度確曾被視為「厚待」公務員,「某程度上幫了他們不少」。

律師:制度「厚待」公務員

東亞銀行、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以及創興銀行早前相繼入稟向許仕仁追討錢債,東亞銀行追討的債項估計達5000萬至6000萬元,忠誠和創興則分別追討316萬元和984萬元;稍後渣打銀行亦入稟追討許仕仁名下個人透支戶口及4張信用卡的欠債,連本帶利逾119萬元。

涉及許仕仁(64歲)、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60歲) 及郭炳聯(59歲)、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65歲),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1歲) 的刑事案, 將於明年5月8日開審,他們分別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假資料等罪名。

【入稟編號:HCB68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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