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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警投訴示威記者 明報:警久未覆投訴

【明報專訊】警方本周一舉行記者會前,在場有記者戴上寫有抗議標語的頭盔,警方當日取消記者會。警務處長前晚致函《明報》總編輯陳錦強,指出明報記者當日在場參與行動,「警方感到非常遺憾」,致函「以表達不滿」。陳錦強昨日覆函稱,十分關注同事在採訪期間多次受到警員無理阻撓和暴力對待,理解同事心情;並提出早於9月11日曾致函警方,投訴有警員粗暴對待明報記者,至今未獲回覆,明報表示遺憾,要求警方盡快交代。

警務處長給明報的信件在本月6日發出,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代行。信中指出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的6名記者在場內戴上頭盔,頭盔貼上抗議標語,警方要求6人離場無效,「無奈取消記者會」。 信中又稱,「記者會舉行場地絕非進行示威抗議的地方」,認為有關記者影響其他專業記者採訪的權利,剝削了公眾接受警方信息,「警方感到非常遺憾」。

陳錦強覆函盧偉聰稱知悉處長來函,並表示明報十分關注同事在採訪期間多次受到警員無理阻撓和暴力對待,理解同事的心情。陳又提及早於9月11日就警員粗暴對待明報記者去信警務處投訴,至今超過一個月未獲回覆,對此表示遺憾,「促請貴處積極跟進,盡快交代」。

記協批警函傳媒播「白色恐怖」

警方本月6日同致函立場新聞及香港獨立媒體等機構投訴,信件內容大致相近。香港記者協會批評警方去信傳媒機構的做法,憂慮散播「白色恐怖」,又指警方先借故取消記者會,後打壓前線記者,「深表遺憾」。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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