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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張崇德(右)和息影藝人妻子劉美娟(左)2005年誕下長子,但兒子出世一日夭折,夫婦向醫委會投訴兩名涉事醫生接生過程有失誤。劉美娟說,出席聆訊要再面對過往回憶,心情沉重。(郭慶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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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美娟長子夭折 醫生控7項失德

【明報專訊】歌手張崇德及劉美娟夫婦2005年誕下長子,但出世一日夭折,其後向醫委會投訴負責接生的婦產科醫生蔡明欣,及協助搶救的兒科醫生尹錦明。醫委會昨召開聆訊,蔡及尹分別被控7項及1項專業失德。不過,辯方不認同部分控罪條文的修訂,又以案情複雜及要更換律師為由,要求押後聆訊。醫委會最後決定押後至明年1月續審。

2005年2月,劉美娟在聖德肋撒醫院誕下首名兒子張天藍,但出世一日夭折。張氏夫婦曾入稟高院,控告兩名醫生及聖德肋撒醫院疏忽,雙方於2009年協議和解,並獲6位數字賠償。張氏夫婦同年再向醫委會投訴。

辯方稱案情複雜要換律師

醫委會聆訊昨展開,被告醫生蔡明欣涉嫌在生產過程中有失誤,如事發時不適當評估羊膜刺穿術及注射催生劑的風險,以及未適當安排兒科醫生在場協助等。

蔡的代表律師指因案情複雜,當事人期望改由另一熟悉盤問程序的大律師負責案件,及傳召更多專家證人作供,並指控方律師前晚才提交修訂後的控罪條文,部分內容與原控罪大為不同,要再交接手的辯方律師討論,故要求押後處理。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表示,案發2005年,本不應再拖延,且今次案件並非特別複雜,認為已給予足夠時間蔡明欣找律師,蔡只能怪責自己沒做好準備。但鑑於蔡已表明不再續聘原有律師,醫委會亦不希望她沒有律師辯護,故會盡「最大忍耐」,押後至明年1月5日續審,條件是辯方不可再申請押後審訊,控辯雙方亦應就控罪條文盡快達成共識。昨日聆訊上,張氏夫婦有近10名親友到場支持,包括張崇德的哥哥張崇基及父母。張崇德昨心情沉重,對案情不欲多言,被問到聆訊押後,他認為最重要是公平審訊,不會失望,「都等8年,唔爭在等多陣」。張氏夫婦近年逐漸走出陰霾,現育有一對年幼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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