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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懲教妻管淫窟囚兩年

【明報專訊】懲教員妻子於尖沙嘴租下千呎單位,為26名內地來港妓女提供住宿,並穿針引線把她們介紹到高級私人派對買淫。警方其後展開代號「孤星」行動,派出外籍警員假扮嫖客搗破淫窟。懲教員妻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管理賣淫場所罪成,昨於區院判囚兩年。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張玉霞(39歲)去年10月27日至12月5日租用尖沙嘴漆咸道南一逾千呎單位經營賣淫場所,該單位共設有19張碌架H。涉案妓女陪客每次收費500至2000元,性交易每次收取1000至1500元,被告於肉金中抽佣兩成。

臥底要求大批妓女「到會」 先試服務

警方去年10月底先派出本地警員臥底接觸被告,試用被告安排的「陪客」服務。警員其後向被告聲稱,會有大批外籍老闆到港出席國際會議,並會在淺水灣開派對,要求被告提供大批妓女「到會」賣淫,被告表示可安排內地高質素妓女來港。警方為令被告「上釣」,其後派出外籍警員飾演「老闆」假扮來港試用服務,以博取被告信任。被告後來邀請警員到涉案淫窟挑選妓女,警方見時機成熟,展開行動把被告及26名妓女當場拘捕。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並育有13歲女兒,沒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曾操控涉案妓女,而且被告業務不涉及黑社會,亦非大規模營運,請求法庭輕判。惟法官游德康指出,看不到任何減刑因素,加上本案涉及雙程證女子來港買淫,故判處被告較重刑罰。

【案件編號:DCCC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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