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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禁雞21日,本地活雞承包商代表、嘉美雞董事鄭展強(左)不滿未獲賠償,本周五將向政府發律師信,若索償不果會考慮入稟控告政府。右為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馮檢基。(林俊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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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雞未獲政府賠償 嘉美雞擬發律師信

【明報專訊】本港早前因應禽流感禁雞21日,政府擬用近1800萬元賠償業界,但本地雞承包商不獲賠償。有承包商不滿安排,表明本周五向政府發律師信要求賠償,以及要求承諾落實中港雞分流後才放行內地雞供港,若兩周後未獲滿意回覆,則會循民事索償;下一步亦考慮向申訴專員投訴或控告政府行政失當。食物及衛生局稱,待收到信後才考慮回應。

食衛局:收信才回應

政府前日稱需時一年落實中港雞分流,提出本地雞直接從農場運至新設中途站再行分銷的「應急方案」。「嘉美雞」董事鄭展強昨日稱,不認同應急方案等於分流,因內地雞進入長沙灣批發市場後仍有播毒風險,又認為用一年落實分流時間太長,難以接受。鄭展強說,若本周五發律師信要求民事索償不果,下一步會考慮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政府處理今次禽流感事件行政失當。若兩途徑均無效,則會就政府2008年收雞牌後,未有落實5年內推行中央屠宰的承諾提司法覆核。

倘追討無果 或司法覆核

新界養雞同業會理事長鄧煒麟稱,雞農對政府未有落實中央屠宰感失望,支持鄭提出司法覆核。

鄭展強說,嘉美雞在港經營10多年,供應雞苗給本地農場,待雞適齡再以定額回購,在停雞21日內,他們約有5萬隻超齡雞囤積,且有2.5萬隻雞苗需銷牷A損失極大,「為何連運輸公司都有(賠償),我們沒有?」,他說每隻雞飼養成本約75元,但最終索償金額有待決定。

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稱,當局2010年6月公布擱置發展家禽屠宰中心計劃,主要考慮當時科學評估確定本港禽流感風險屬低水平,當時顧問評估指中央屠宰在商業營運上不可行。當局亦會在收到律師信後,考慮信件內容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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