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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倡議幹事吳敏兒(左)和工黨主席郭永健(右)質疑,保安局今年2月就修訂《逃犯條例》收集意見,卻拒絕公開意見書內容,導致反修例風波的連串社會事件,要求保安局長李家超就此問責下台。(馮樂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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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保安局拒公開修例意見書 申訴署裁投訴成立

【明報專訊】保安局在今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收集的4500份意見書中,3,000份支持修例,工黨3月去信要求保安局公開全部意見書,當局以未經第三者同意為由拒絕。工黨主席郭永健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前日獲回覆投訴成立,但認為政府已撤回修例,公開意見書內容是「徒然」。

稱已撤修例公開徒然 工黨不同意

郭永健在4月10日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保安局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署方前日回覆投訴成立,指保安局在修例建議中,未有按以往做法,在文件聲明如提供意見者無要求不公開身分,會被視作可全部公開;保安局亦無嘗試聯絡意見提供者是否同意公開。保安局解釋,公開個別意見書內容,公眾或可揣測到意見提供者身分,但公署認為解釋不合理。

公署表示政府已撤回修例草案,公開意見書內容是「徒然」,工黨倡議幹事吳敏兒不認同,認為反修例事件對社會影響重大,更應從事件起點了解原因。

另外,郭永健表示,公署的服務承諾是99%投訴個案在半年內完成調查,但今次花逾半年,質疑保安局不配合調查或公署刻意配合政府,在保安局長李家超正式撤回草案才回覆。他將再去信兩個部門要求公開意見書。

申訴專員公署回覆稱,一般接獲投訴後,會在10至15個工作天內回覆投訴人,接獲投訴人填妥的「投訴須知事項」回條後,因應案件複雜程度,一般在3至6個月內把結果告知投訴人。

保安局:確保將來收意見公開披露

保安局發言人回覆稱,已收到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報告及意見,並會採納有關建議,亦已採取措施,確保將來諮詢務必清楚說明所收意見或以具名方式公開披露,除非有關人士要求不具名公開。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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