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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新聞
 黃清保釋聆訊將傳召證人
再延下周一開庭

【明報專訊】中國移民黃清(Qing Quentin Huang﹐圖,音譯)被控兩項企圖向外國提供加國機密資料罪名的案件﹐昨天在多倫多舊市議會法庭舉行的保釋聆訊再次延遲至下周一舉行。被告的其中一名辯護律師﹐加國著名大狀羅森(John Rosen)昨天親身到庭﹐向法官指他正與該案檢控官商量該項保釋聆訊程序﹐現打算於保釋聆訊中傳召證人出庭。

該案法官昨天問羅森﹐下周一舉行的保釋聆訊將召多少名證人出庭﹖羅森指現時仍未確定﹐但估計證人作供只需花約半天時間。

羅森在庭上向法官指出﹐他接到的法庭文件指該案的傳媒禁令是根據刑事法第478章﹐但該章通常是涉及性侵犯案﹐是否應根據第517章﹖法官回應指應是根據第517章。

羅森是數年前轟動多倫多的陳敏殺張東岳案,陳敏的辯護律師﹐當時該案的另一名辯護律師是說普通話的栗鈞﹐今次是兩人再次合作。

黃清於11月30日被捕後﹐首先安排於上周三舉行保釋聆訊﹐但被押後至昨天﹐現再被延至下周一。

53歲的黃清自2006年起便受僱於Lloyd's Register Canada Ltd.的多倫多設計支援中心(Toronto Design Support Centre)﹐任職結構設計評估工程師。他被指偷取關於加國海軍造船策略的機密資料﹐企圖交給中國政府。

黃清被控兩項違反《保安資料法例》的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被判終身監禁。根據加國法例﹐「與外國實體通訊」提供加國政府敏感文件屬犯罪﹐就算該人根本並無文件可提供﹐單是通訊部分也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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