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前北京朝陽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案:北京「丐幫」幫主王志剛利用網絡等途徑將各地的聾啞人召集在一起,然後扣押他們的身分證,通過威脅、毆打、體罰等方式,以「愛心捐款」為由,組織聾啞人分組在首都國際機場乞討,「丐幫」幫主年獲利百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京華時報》報道,22日上午,「丐幫」幫主王志剛、于東東、張志國,均因涉嫌組織殘疾人乞討罪在朝陽法院刑二庭受審。據檢方指控,2012年至2013年9月,王志剛先後籠絡于東東等人,以毆打、體罰、威脅等方式,組織多名20多歲的聾啞人,在首都國際機場航站樓等地乞討,從中牟取非法暴利。2013年,該團伙內部發生內訌,9名聾啞人鬥毆被機場警方抓獲。 王志剛的兩名辯護律師先為其做無罪辯護,後來檢方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其律師改為罪輕辯護。于東東的律師則請法庭考慮其有聽力殘疾,家中又有年幼孩子,希望法庭從輕甚至免予刑罰。通過手語翻譯,王志剛為自己辯護稱,自己沒打人,收其他殘疾人的錢,是藉錢行為,要辦一演藝公司。另外,花費近10萬元買了一些貨物,目的是為其他殘疾人進行愛心救助。 檢方指控,張志國採取脅迫手段,組織賈某等人以「向聾啞人愛心捐款」為由乞討非法牟利。 張志國稱,自己手下有4個聾啞人,他每天向聾啞人收一兩千元錢,每天給他們發放二三十元的生活費,「剩餘的錢是他們暫時存放在我這兒的,等他們回家時我再退回給他們。」不過,在給公安的口供中,張志國稱他將收上來的錢上繳給于東東,于東東又上繳給王志剛。 張志國稱,于東東要求每人每天要交一到兩千元,每隔兩三天上交一次,「于東東脾氣大,交得少了,就得懲罰。」聾啞人小亮、小維因討的錢太少,被另一名乞討人員小鄧多次懲罰,「罰站時一站兩三個小時。」據了解,作為「丐幫」幫主的張志國9個月內的帳戶存款為130餘萬元,乘飛機時坐頭等艙、吃西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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