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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指於海外註冊的鏞記母公司,雖然於中環威靈頓街鏞記大廈辦公及開會,但不等於與香港有足夠的聯繫,故本港法庭無權處理母公司的清盤案。(李紹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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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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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鏞記清盤案 大哥上訴駁回
二哥:還我清白

【明報專訊】燒鵝老字號中環鏞記酒家清盤案,原審時敗訴的已故二代掌舵大哥甘健成一方早前提出上訴,昨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一方面同意原審裁決,認為本港法院沒有司法權處理海外公司的清盤呈請,又認為原審法官指二哥甘琨禮向大哥作不公對待的說法,並未有足夠理據。甘琨禮一方指裁決「還我清白」。

官:沒司法權將母公司清盤

甘健成一方則未決定會否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3名法官昨頒下判辭,認為鏞記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於海外註冊,法庭沒有司法權將母公司清盤。此外,考慮到母公司與集團其他子公司的架構,不認為母公司以香港為營運地點,足以令法庭行使酌情權處理清盤呈請。

指難證母公司以港為營運地

判辭指出,已故鏞記創辦人甘穗煇,刻意由海外公司擁有鏞記資產,避免繳付高昂稅款。母公司與香港「保持距離」,透過海外註冊的子公司,控制營運酒家業務的子公司。母公司在鏞記大廈開會、為子公司的營運決策,甚至更換管理層,全屬公司內部運作,與母公司作為控股公司的營運目的無關,故不足確立母公司與香港有足夠聯繫。集團由兩家香港子公司營運日常業務,但母公司從未參與該兩子公司的日常運作,故母公司難言以香港為營運地點。

原審法官夏利士裁定,甘琨禮與兒子甘連宏,令甘健成遭受不公平對待,假如法庭有司法權處理案件,應改判甘健成勝訴,頒令將母公司清盤,及要求甘琨禮購入甘健成手上45%鏞記股份。不過上訴庭對此說法有保留,但由於法庭已無權處理清盤案,遂毋須裁決是否存在不公平對待(見另稿)。

甘琨禮一方繼續掌管鏞記酒家,昨以集團名義發表聲明。任職董事的兒子甘連宏指裁決符合事實,表示滿意,又指上訴庭認為已故伯父甘健成並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終於還了我們一方的名聲和清白」,為此高興和安慰。甘連宏又透過電話回應稱,身處外地的父親得悉裁決後,心感欣喜並鬆一口氣。他們希望專心處理酒家業務,但明言若甘健成一方提上訴至終院,他們亦準備迎戰。

大哥研是否終極上訴

甘健成的二子甘崇轅稱,兄長甘崇軒與母親梁瑞群均對裁決表示失望,需待律師研究判辭,商討是否提出終極上訴。他承認與甘琨禮一方於去年底仍有接觸,商討出售亡父的股份予對方,但最終談不合攏。被問及是否因價錢問題,他指「有其他原因」。此外,他稱與大哥從父親身上累積經驗,將在飲食界大展拳腳,其中一間新店6月將在灣仔開張。

【案件編號﹕CACV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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